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 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以及2015 年5月27日《天壕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2015 年5月28日《浙江三花股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2015 年5月28日《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2015 年6月1日《北京合康亿盛变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15年6月1日起,对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天壕节能”(代码:300332)、“三花股份”(代码:002050)、“菲达环保”(代码:600526)、“合康变频”(代码:300048)采用“指数收益法”予以估值。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