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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6月0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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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旗下基金所持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2008】38号)及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管理人)自2008年9月16日始,对旗下基金所持符合条件的长期停牌股票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详见本管理人2008年9月16日的有关公告)。

 根据上述公告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等文件,经与托管行协商一致,自2015年6月1日起,本管理人对旗下基金所持股票网宿科技(300017)按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

 待上述股票复牌且交易体现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本管理人将恢复按市价估值方法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ccfund.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8868-666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日

 关于长城新兴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大额申购和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6月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本基金暂停大额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为2015年6月2日,限制定期定额投资金额为1,000,000.00元。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暂停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期间,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的申购、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投资累计金额应不超过100万元;如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的申购、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投资累计金额超过100万元(不含100万元),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

 (2)本基金恢复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时间将另行公告。

 (3)本基金暂停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期间,不超过100万元(含100万元)的申购、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投资,以及赎回、转换转出等其他业务仍照常办理。

 (4)投资者若有疑问,请通过以下方式咨询详情: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68-666,网站www.ccfund.com.cn。

 特此公告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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