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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6月0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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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更正公告

 证券代码:000820 证券简称:金城股份 编号:2015-026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朱祖国及其一致行动人利润承诺履行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朱祖国及其一致行动人就恒鑫矿业2014-2015年贡献的净利润作出如下承诺:在朱祖国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且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况下,公司所持有的恒鑫矿业股权在2014年度能够实现归属于公司的净利润及实际分红不低于人民币941.60万元,在2015年度能够实现归属于公司的净利润及实际分红不低于人民币1,007.51万元。如果恒鑫矿业最终实现的归属于公司的净利润及实际分红未到达上述标准,由朱祖国及其一致行动人在相应会计年度结束后3个月内以现金方式向公司补足。

 2015年4月26日,公司收到朱祖国先生的发函,因恒鑫矿业的审计工作刚刚结束,净利润数据刚刚取得,朱祖国及一致行动人承诺恒鑫矿业召开股东会审议净利润分配方案后一个月内,将按利润分配方案予以分红,其将履行不足部分的利润补偿承诺,最迟不晚于2015年5月31日。

 公司多次督促朱祖国及一致行动人履行上述承诺。公司于5月22日收到深交所《关注函》后,再次向朱祖国及其一致行动人发函,要求朱祖国及其一致行动人回函并履行承诺。6月1日,公司收到朱祖国先生的电话通知,因部分一致行动人尚在国外,一致行动人应承担的补偿利润的比例及支付方式无法确定,因此无法书面回复公司。一致行动人将积极协商研究解决方案。

 目前,公司没有收到朱祖国及其一致行动人关于公司所持恒鑫矿业股权2014年度利润承诺的分红款及补偿款。公司将督促朱祖国及一致行动人履行承诺,同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6月1日

 证券代码:000820 证券简称:金城股份 编号:2015-027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经事后审核,因财务人员疏忽,造成年报全文中的董事会报告之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出现错误。现更正如下:

 原文: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

 ■

 更正: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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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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