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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东源电器 公告编号:2015-032

 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5年5月21日以公司章程规定的通知方式发出了通知。会议于2015年6月1日在公司技术中心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到会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孙益源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内容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内容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内容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内容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关于以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内容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一日

 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东源电器 公告编号:2015-033

 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1、鉴于公司为进一步优化公司产业结构,整合产业资源,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东源电器”)与南通紫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受让方”或“紫升公司”)通过友好协商,约定将本公司所持有的南通东源互感器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互感器公司”)50.96%的股权转让给紫升公司,以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苏中资报字(2015)第C1021号《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涉及的南通东源互感器制造有限公司50.96%股权价值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定价依据,双方确定股权转让价为人民币1000万元。

 2、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

 3、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已经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交易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南通东源互感器制造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01年12月4日

 3、注册资本:785万元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陈忠

 5、住所:南通市通州区十总镇东源大道2号

 6、注册号码:320683000000731

 7、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8、股东及出资情况:

 ■

 9、经营范围:电流、电压互感器、电子式电流,电压传感器、光电电流电压传感器,总程、开关、刀闸及配件、控制箱、绝缘材料制造、销售;机械零部件加工,销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从其规定)

 10、交易标的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等情况。

 三、交易标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一)根据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的审计基准日为2015年4月30日的[XYZH/2014NJA1020-9]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互感器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二)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本次股权转让已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以2015年4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在企业持续经营及本报告所列其他假设和限定条件下,采用收益法评估,出具了苏中资评(2015)第C1021号《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涉及的南通东源互感器制造有限公司50.96%股权价值评估报告》。南通东源互感器制造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1,970.00万元(取整),评估增值576.22万元,增值率41.34%。具体情况如下:

 1、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

 评估基准日2015年4月30日,南通东源互感器制造有限公司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2,212.25万元,负债总额818.47万元,股东全部权益1,393.78万元。

 在企业持续经营前提下,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后的总资产价值为2,612.19万元,总负债818.47万元,股东全部权益为1,793.72万元,增值399.94万元,增值率28.69%。评估结论具体情况见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及评估明细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 万元

 ■

 (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

 2、收益法评估结果

 在评估基准日2015年4月30日,在企业持续经营及本报告所列其他假设和限定条件下,采用收益法评估,南通东源互感器制造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1,970.00万元(取整),评估增值576.22万元,增值率41.34%。

 (三)评估结果的选取

 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针对被评估企业账面反映的资产和负债,通常是从重置的角度反映企业各项资产、负债的现行价值,与企业经营收益能力关系较小。而收益法则将企业视作一个整体,侧重于被评估企业未来预期收益能力,范围涵盖了商誉、客户资源、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在内的企业所有资产,得出的评估值能更合理地反映出企业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因此本评估报告选用收益法的评估结果1,970.00万元作为南通东源互感器制造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结果。经折算,南通东源互感器制造有限公司50.96%股权评估价值为1,003.91万元。

 四、受让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南通紫升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号码:320691000093532

 3、住所:南通市开发区苏通科技产业园江成路1088号江成研发园内3号楼2161室

 4、法定代表人:徐丽娟

 5、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

 6、经营范围:绝缘件新材料、互感器及配件的技术研发及生产(生产另设分支机构);实业投资、投资管理;商务信息咨询;机械设备、电器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服务及销售;自营和代理上述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者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紫升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任何造成本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关系。

 五、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1、交易标的:互感器公司50.96%的股权

 2、交易价格:人民币1000万元

 3、定价依据:

 (1)各方同意,本次股权转让以2015 年 4月30 日作为基准日。

 (2)本次交易以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苏中资评报字(2015)第C1021号《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涉及的南通东源互感器制造有限公司50.96%股权价值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定价依据。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公司本次转让南通东源互感器制造有限公司50.96%股权的转让价款为人民币壹仟万元整(RMB1000万元)。

 4、款项支付

 由转、受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之日起6个月内,受让方以现金方式向转让方支付全部转让款。

 六、涉及互感器公司的其他安排

 本次股权转让使标的公司的股权发生变化,但标的公司的法人主体资格依然存在。因此,本次股权转让不会影响标的公司现有员工劳动协议的履行;本次股权转让款将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

 七、转让标的公司股权的目的和对公司影响

 1、本次股权转让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产业结构,整合产业资源,集中优势力量,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2、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互感器公司的任何股权,本次交易将导致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标的公司将不再纳入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本次股权转让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3、截止报告日,公司为互感器公司500万元人民币银行贷款授信提供担保,不存在委托其理财的情况,该子公司也没有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为互感器公司提供的授信担保已发生200万元人民币的借款,该项担保将在该笔借款到期后终止,不再承担连带担保责任,且不再为其提供其他形式的担保。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股权转让协议;

 3、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苏中资报字(2015)第C1021号《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涉及的南通东源互感器制造有限公司50.96%股权价值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一日

 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东源电器 公告编号:2015-034

 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1、为提升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源电器”或“公司”)整体资产质量,借助东源电器输配电设备业务和动力锂电池业务两块主业的竞争优势,公司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南通东源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源新能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

 2、本次投资设立子公司既不构成关联交易,也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3、本次对外投资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将根据决策权限,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4、公司将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本次投资的进展或变化情况。

 二、拟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基本情况

 1、注册名称(暂定):南通东源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20000万元(根据实际需求,分期到位)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孙益源

 5、注册地址:南通市主城区内

 6、经营范围:先进动力电池管理系统、车载充电机、大功率充电桩及大容量储能电源等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以工商部门核准为准)。

 7、资金来源及出资方式:公司自有资金,分期到位。

 以上事项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

 三、投资的主要内容

 1、公司投资设立的东源新能源公司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以自有资金根据实际需求分期到位,占注册资本的100%。

 2、东源新能源公司主要投资建设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项目,包括先进动力电池管理系统、车载充电机、大功率充电桩、风电光伏大容量储能电源等产品。

 3、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制定《公司章程》等相关事宜。

 四、设立全资子公司的目的及影响@???? 1、为充分发挥上市公司输配电设备业务和动力锂电池业务两块主业的整合协同效应,利用输配电设备业务和动力锂电池业务在行业等方面的互补性,发挥协同效应,使东源电器在现有业务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新的业务范围,进入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这一新兴产业领域,满足新能源汽车配套能力,从而为东源电器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

 2、本次设立全资子公司,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有利于实现输配电设备业务和动力锂电池业务两块业务的尽快实现战略整合、管理整合、业务整合、区域整合,借助两块业务整合客户资源,实现资源共享,形成产业链上下游整合效应。同时,充分利用国轩高科合肥、昆山等所在的地理区位优势以及各自在所属区域的影响力,提高产品知名度,以获得较好的区域协同效应。进一步提高整合后两大主业的管理水平,降低运营风险,实现强强联合。

 五、本次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风险分析

 本次设立子公司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及战略规划,但仍然面临市场、经营、管理等各方面不确定因素带来的风险,本公司将采取适当的策略、管理措施加强风险管控,力争获得良好的投资回报。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一日

 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东源电器 公告编号:2015-035

 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源电器”)于2015年4月2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珠海国轩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662号),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宜已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4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正式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19号)。

 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后及时启动了本次重组的实施程序。目前,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已存入公司分别在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三孝口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城中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

 为规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管理,本公司(甲方)、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丙方)分别与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三孝口支行(乙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城中支行(乙方)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甲方控股子公司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募投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待甲方将募集资金增资投入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后,甲、乙、丙三方与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签订四方监管协议。

 二、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三、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季度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四、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戚科仁、胡伟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乙方按月(每月10日之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六、甲方一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1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10%之间确定)的,乙方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要求向甲方、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八、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九、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或丙方督导期结束之日(2018年12月31日)失效。

 特此公告。

 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一日

 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东源电器 公告编号:2015-036

 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于2015年6月18日召开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6月18日(周四)下午2: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15年6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6月17日15:00 至 2015年6月18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股权登记日:2015年6月15日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十总镇振兴北路16号东源电器技术中心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2、审议《关于以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通过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决议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 修订)》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股东)。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5年6月15日下午交易结束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参会办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5年6月17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0-16:30)。

 3、登记地点: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十总镇东源大道1号公司证券部。

 4、受托人在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个人股东亲自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委托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的人作为代表出席公司的股东大会。

 (4)委托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授权委托书应当注明在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的情况下,委托人或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五、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74, 投票简称: 东源投票

 2、投票时间:2015年6月18日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3、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 1.00元代表议案1,2.00 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对应的申报价格为:

 ■

 4、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如下表所示:

 ■

 5、 计票规则

 (1)在计票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则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时间为2015年6月17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5年6月18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六、 其他事项:

 (一)联系人:邱艳楠

 电 话 :0513-86268788

 传 真:0513-86268222

 邮政编码:226341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以上议案,请各位董事审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一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单位/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

 ■

 注:1、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2、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填上“√”或“○”;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填上“√”或“○”;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填上“√”或“○”。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东源电器 公告编号:2015-037

 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次交易方案包括两部分,即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交易对方持有的国轩高科99.26%的股权,并向李缜、王菊芬、吴永钢、陈林芳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发行交易总额的25%。

 一、本次增资情况概述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包括两部分:(1)珠海国轩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厦门京道天能动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金涌泉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安徽欧擎海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蚌埠皖北金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显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肥乾川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肥德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及李晨等42名自然人将合计持有的国轩高科99.26%股权作价3,326,245,605.96元出售给东源电器,东源电器以发行股份的方式向交易对方支付交易对价;(2)东源电器向特定对象李缜、王菊芬、吴永钢、陈林芳等四名自然人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8.208亿元,募集资金总额将不超过本次交易总额的25%,李缜、王菊芬、吴永钢、陈林芳等四名自然人将以现金认购上市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2015年4月22日,中国证监会正式核准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2015年4月30日,交易对方完成标的资产过户手续,东源电器持有国轩高科99.26%的股权,同时,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股份公司名称变更为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下称“国轩有限”)。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8.208亿元,募集资金净额为779,734,725.24元。公司拟将募集资金净额779,734,725.24元全部通过增资方式投入国轩有限,用于满足国轩有限募投项目建设需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的议案》,本次增资事项已获得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增资未构成关联交易,也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增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拟向国轩有限进行增资,该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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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国轩有限总资产2,634,694,965.71元,负债 1,522,935,851.10元,所有者权益1,111,759,114.61元,201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250,579,336.46 元。前述数据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增资定价依据

 公司本次向国轩有限增资定价以安徽中联国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于2015年3月9日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联国信评报字(2015)第108号)评估的国轩高科100%股权的评估结果385,001.79万元为基础,并经国轩有限股东协商确定本次增资价格为19元/股,据此计算,本次增资将增加国轩有限注册资本41,038,669元,溢价738,696,056.24元记入国轩有限资本公积。

 四、投资目的、存在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增资完成后,国轩有限注册资本将增加至243,248,669元(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为准)。对国轩有限进行增资是基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事项完成后相关募投项目实际建设需要,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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