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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6月01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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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76 证券简称:新北洋 公告编号:2015-049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5月29日(星期五)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5月28日至 5月2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29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期间任意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5 年5月28 日 15:00 至 2015 年5月29日15:00期间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昆仑路126号新北洋行政办公楼七楼。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丛强滋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41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306,885,04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15%。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1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85,728,1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6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3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21,156,8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3%。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3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5,808,4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

 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三、会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并通过《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06,720,745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65%;反对149,5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7%;弃权1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8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8%。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2、审议并通过《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06,720,745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65%;反对149,5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7%;弃权1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8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8%。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3、审议并通过《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06,720,745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65%;反对149,5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7%;弃权1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8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8%。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4、审议并通过《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306,702,745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06%;反对182,3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5,626,18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936%;反对182,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6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5、审议并通过《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06,720,745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65%;反对149,5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7%;弃权1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8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8%。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6、审议并通过《关于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06,720,745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65%;反对149,5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7%;弃权1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8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8%。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7、审议并通过《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06,715,445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47%;反对149,5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7%;弃权20,1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5%。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8、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06,720,745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65%;反对149,5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7%;弃权1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8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5,644,18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634%;反对149,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93%;弃权1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3%。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9、审议并通过《关于2015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9.1公司与威海北洋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221,394,945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58%;反对149,5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5%;弃权14,8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7%。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9.2公司与山东华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219,309,949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51%;反对149,5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81%;弃权14,8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7%。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9.3公司与山东宝岩电气有限公司之间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221,394,945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58%;反对149,5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5%;弃权14,8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7%。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9.4公司与山东新康威电子有限公司之间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221,394,945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58%;反对149,5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5%;弃权14,8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7%。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9.5公司与威海星地电子有限公司之间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221,394,945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58%;反对149,5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5%;弃权14,8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7%。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9.6公司与威海北洋电子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之间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221,394,945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58%;反对149,5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5%;弃权14,8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7%。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9.7公司与南京百年银行设备开发有限公司之间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306,720,745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65%;反对149,5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7%;弃权14,8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8%。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9.8 公司与威海正棋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304,635,749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61%;反对149,5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0%;弃权14,8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9%。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10、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8,129,818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65%;反对15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29%;弃权1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8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5,642,58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572%;反对15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55%;弃权1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3%。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1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1.1发行股票的类型和面值

 表决结果:同意48,129,818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65%;反对15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29%;弃权1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8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5,642,58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572%;反对15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55%;弃权1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3%。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11.2发行股票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48,129,818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65%;反对15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29%;弃权1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8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5,642,58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572%;反对15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55%;弃权1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3%。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11.3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表决结果:同意48,129,818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65%;反对15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29%;弃权1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8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5,642,58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572%;反对15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55%;弃权1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3%。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11.4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表决结果:同意48,129,818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65%;反对15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29%;弃权1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8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5,642,58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572%;反对15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55%;弃权1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3%。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11.5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48,129,818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65%;反对15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29%;弃权1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8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5,642,58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572%;反对15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55%;弃权1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3%。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11.6限售期

 表决结果:同意48,129,818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65%;反对15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29%;弃权1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8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5,642,58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572%;反对15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55%;弃权1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3%。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11.7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48,129,818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65%;反对15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29%;弃权1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8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5,642,58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572%;反对15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55%;弃权1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3%。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11.8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同意48,129,818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65%;反对15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29%;弃权1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8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5,642,58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572%;反对15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55%;弃权1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3%。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11.9滚存利润分配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48,129,818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65%;反对15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29%;弃权1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8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5,642,58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572%;反对15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55%;弃权1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3%。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11.10发行决议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48,129,818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65%;反对15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29%;弃权1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8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5,642,58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572%;反对15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55%;弃权1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3%。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12、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8,129,818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65%;反对15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29%;弃权1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8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5,642,58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572%;反对15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55%;弃权1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3%。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13、审议并通过《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8,129,818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65%;反对15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29%;弃权1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8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5,642,58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572%;反对15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55%;弃权1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3%。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14、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8,129,818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65%;反对15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29%;弃权1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8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5,642,58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572%;反对15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55%;弃权1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3%。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15、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5.1公司与王春久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

 表决结果:同意48,129,818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65%;反对15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29%;弃权1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8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5,642,58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572%;反对15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55%;弃权1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3%。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15.2公司与杨宁恩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

 表决结果:同意48,129,818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65%;反对15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29%;弃权1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8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5,642,58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572%;反对15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55%;弃权1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3%。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15.3公司与深圳市鸿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

 表决结果:同意48,129,818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65%;反对15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29%;弃权14,8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5,642,58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572%;反对15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55%;弃权1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3%。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15.4公司与威海北洋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

 表决结果:同意48,129,818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65%;反对15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29%;弃权1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8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5,642,58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572%;反对15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55%;弃权1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3%。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15.5公司与合肥惟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

 表决结果:同意48,129,818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65%;反对15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29%;弃权1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8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5,642,58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572%;反对15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55%;弃权1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3%。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15.6公司与威海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

 表决结果:同意48,129,818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65%;反对15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29%;弃权1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8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5,642,58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572%;反对15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55%;弃权1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3%。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15.7公司与华菱津杉(天津)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

 表决结果:同意48,129,818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65%;反对15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29%;弃权1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8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5,642,58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572%;反对15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55%;弃权1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3%。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15.8公司与丛强滋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

 表决结果:同意48,129,818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65%;反对15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29%;弃权1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8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5,642,58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572%;反对15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55%;弃权1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3%。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15.9公司与鲁信创晟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

 表决结果:同意48,129,818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65%;反对15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29%;弃权1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8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5,642,58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572%;反对15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55%;弃权1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3%。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15.10公司与厦门时位先锋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

 表决结果:同意48,129,818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65%;反对15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29%;弃权1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8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5,642,58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572%;反对15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55%;弃权1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3%。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16、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8,129,818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65%;反对15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29%;弃权1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8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5,642,58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572%;反对15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55%;弃权1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3%。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17、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15年-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8,129,818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65%;反对15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29%;弃权1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8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5,642,58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572%;反对15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55%;弃权1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3%。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18、审议并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8,129,818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65%;反对15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29%;弃权1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8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5,642,58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572%;反对15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55%;弃权1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3%。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19、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8,129,818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65%;反对15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29%;弃权1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8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5,642,58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572%;反对15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55%;弃权1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3%。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20、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8,129,818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65%;反对15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29%;弃权1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8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5,642,58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572%;反对15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55%;弃权1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3%。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法律顾问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胡家军律师、荀为正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关于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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