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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安双佳信用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

 国联安双佳信用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

 双佳A、双佳B暂停办理转托管业务公告

 国联安双佳信用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已于2012年6月4日生效。根据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封闭期将于2015年6月4日到期。根据《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三年基金分级运作期届满,在满足基金合同约定的存续条件下,本基金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基金名称变更为“国联安双佳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本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提出申请,国联安双佳信用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双佳A份额(基金份额简称:双佳A,基金代码:162512)、国联安双佳信用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双佳B份额(基金份额简称:双佳B,场内简称:双佳B,基金代码:150080)将自本基金的份额转换日(2015年6月4日)起暂停办理系统内及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在份额转换日,基金管理人将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资产及收益的计算规则分别计算双佳A和双佳B的基金份额净值,并以各自的份额净值为基础,将转换日登记在册的双佳A和双佳B基金份额转换为国联安双佳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份额。

 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gtja-allianz.com或www.vip-funds.com)或拨打客服电话021-38784766或400-7000-365(免长途话费)咨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6月1日

 

 国联安双佳信用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双佳A份额开放赎回期间双佳B份额(150080)

 的风险提示公告

 国联安双佳信用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已于2012年6月4日生效。本基金在分级运作期内(即《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内),将基金份额分成预期收益与风险不同的两个级别,即国联安双佳信用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双佳A份额(基金份额简称:双佳A,基金代码:162512)、国联安双佳信用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双佳B份额(基金份额简称:双佳B,场内简称:双佳B,基金代码:150080),两级基金的基金份额在分级运作期的初始配比原则上不超过7∶3。本基金为双佳A设立约定年化收益率,基金的资产净值将优先满足双佳A的本金及约定收益,剩余的基金资产归双佳B享有。本基金在分级运作期内,双佳A每满6个月开放一次赎回业务,并同时进行基金份额折算(除第六个双佳A的开放日外),双佳B封闭运作并上市交易。

 根据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封闭期将于2015年6月4日到期。根据《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三年基金分级运作期届满,在满足基金合同约定的存续条件下,本基金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基金合同生效3年后基金分级运作期届满,双佳A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在双佳A最后一个开放日选择将其持有的双佳A赎回,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赎回申请,其持有的双佳A将被默认为转入“国联安双佳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份额。

 综上,基金管理人决定,2015年6月3日为双佳A份额的最后开放赎回申请日,即在该日15:00前接受办理双佳A份额的赎回业务。双佳A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作出选择赎回双佳A份额或是不选择赎回双佳A份额。投资者不选择赎回双佳A份额的,其持有的双佳A份额将于2015年6月4日日终转换后被默认为转入“国联安双佳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份额。

 现就双佳A开放赎回业务期间,双佳B的有关风险提示如下:

 双佳B份额杠杆率变动的风险。目前,双佳A与双佳B的份额配比为0.06114529:1,双佳A份额小于双佳B份额的三分之七倍。本次双佳A实施基金份额开放赎回业务结束后,双佳A的规模变化将引发双佳A、双佳B的份额配比发生变化,进而导致双佳B份额杠杆率变动风险。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诚实信用地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六月一日

 

 国联安双佳信用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

 双佳A份额开放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6月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注:根据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封闭期将于2015年6月4日到期。根据《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三年基金分级运作期届满,在满足基金合同约定的存续条件下,本基金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基金合同生效3年后基金分级运作期届满,双佳A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在双佳A最后一个开放日选择将其持有的双佳A赎回,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赎回申请,其持有的双佳A将被默认为转入“国联安双佳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份额。综上,基金管理人决定,2015年6月3日为双佳A份额的最后开放赎回申请日,即在该日15:00前接受办理双佳A份额的赎回业务。双佳A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作出选择赎回双佳A份额或是不选择赎回双佳A份额。投资者不选择赎回双佳A份额的,其持有的双佳A份额将于2015年6月4日日终转换后被默认为转入“国联安双佳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份额。

 2.日常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2015年6月3日为双佳A份额的最后开放赎回申请日,即在该日15:00前接受办理双佳A份额的赎回业务。双佳A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作出选择赎回双佳A份额或是不选择赎回双佳A份额。投资者不选择赎回双佳A份额的,其持有的双佳A份额将于2015年6月4日日终转换后被默认为转入“国联安双佳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份额。

 3.日常赎回业务

 3.1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基金份额时,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0份基金份额,同时赎回份额必须是整数份额。

 每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网点)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双佳A份额余额不足100份时,若当日该账户同时有份额减少类业务(如赎回、转换出等)被确认,则基金管理人有权将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该账户保留的双佳A份额余额一次性同时全部赎回。

 3.2赎回费率

 双佳A不收取赎回费用。

 3.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本次开放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双佳A份额均可申请赎回,所有经确认有效的双佳A的赎回申请全部予以成交确认。

 4. 基金销售机构

 4.1场外销售机构

 4.1.1直销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本基金管理人以及本基金管理人的网上交易平台。

 机构名称: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9楼

 联系人:茅斐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0-365(免长途话费)或021-38784766

 网址:www.vip-funds.com或www.gtja-allianz.com

 4.1.2场外非直销机构

 投资者可以通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和、万银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等营业网点(具体网点信息请查阅上述代销机构相关业务公告)办理基金的赎回业务。

 代销机构或网点的地址和联系方式等有关信息,请详见本基金发售公告及其他有关增加代销机构的公告。本基金管理人将适时增加或调整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并及时公告。

 4.2 场内销售机构

 -

 5.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1)《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内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交易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基金份额净值、双佳A和双佳B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以及各自的基金份额累计参考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以及双佳A和双佳B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基金管理人在前款规定的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双佳A和双佳B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以及各自的基金份额累计参考净值登载在指定媒体上。

 (2)《基金合同》生效后3年期届满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3年期届满,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的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届时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6.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双佳A 第六个开放日即2015年6月3日办理其赎回等相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可于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或相关代销机构查阅本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及资料。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2)开放日当日15:00前接受办理赎回业务,有关双佳A本次开放日开放赎回的具体规定若有变化,本基金管理人届时将另行公告。

 (3)邮寄资料:本基金管理人设立客户服务中心。每季度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客户服务中心将向该季度发生过交易的基金份额持有人邮寄该基金份额持有人最近一季度基金账户状况对账单。年度结束后的20个工作日内,客户服务中心向所有在册持有基金份额的投资者及第四季度发生过交易的投资者寄送最近一季度基金账户状况对账单。由于部分投资者在开户时填写的地址不够准确完整,可能造成该部分投资者未能收到本基金管理人寄出的对账单等资料。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本基金管理人特此提示,凡未收到以上资料的投资者请致电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热线或到开户网点办理地址更正手续。

 (4)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诚实信用地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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