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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5月2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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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副总经理任职的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副总经理任职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5月28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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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新/代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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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上述变更事项,已经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按规定报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交银施罗德荣和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认购申请确认比例公告

 交银施罗德荣和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交银荣和保本混合”或“本基金”)经2015年5月1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879号文予以注册,并于2015年5月25日开始募集。由于投资者认购踊跃,截止2015年5月26日,本基金募集工作已顺利结束。

 经本基金管理人统计,本基金有效认购申请金额为人民币2,202,052,429.90元(不包括利息),已超过《交银施罗德荣和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以下简称“《发售公告》”)规定的20亿元(不包括利息)规模上限。根据《发售公告》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对于最后一个发售日,即2015年5月26日的有效认购申请采用“末日比例确认”的原则予以部分确认,确认比例为49%(保留到百分比整数位)。

 投资者认购申请确认金额=2015年5月26日提交的有效认购申请金额×认购申请确认比例。

 投资者认购申请确认金额以人民币元为单位,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认购费按照认购申请确认金额所对应的认购费率计算,而且认购申请确认金额不受认购最低限额的限制。

 投资者于2015年5月26日提交的有效认购申请将按以上公式计算的比例予以确认,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将退回给投资者。

 投资者认购款项退回金额=2015年5月26日提交的有效认购申请金额-认购申请确认金额

 上述比例和金额未经审计,以届时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中披露的为准。

 重要提示:

 1、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及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5年5月20日《中国证券报》、2015年5月21日《上海证券报》和2015 年5 月22日《证券时报》上的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和基金合同摘要等。

 2、投资人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fund001.com,www.bocomschroder.com)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61055000咨询有关详情。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及关注基金特有风险,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八日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交银施罗德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5月28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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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本基金场内简称为“中国互联”。

 2 基金募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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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1、按《交银施罗德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本基金的有效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有效认购资金的利息及利息折算的基金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场外认购利息折算的基金份额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两位以后的部分截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场内认购利息折算的基金份额采用截位的方式,保留到整数位,余额计入基金财产。

 2、本基金合同生效前发生的与基金募集活动有关的费用,包括会计师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以及其他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3、本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基金经理未认购本基金。

 4、本基金场内认购的基金份额(本息)确认为8,069,763.00份,场外认购的基金份额(本息)确认为780,854,723.89份。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2个工作日后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的查询和打印,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fund001.com,www.bocomschroder.com)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2)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始办理。办理申购、赎回业务的具体时间由本基金管理人于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3)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合同及有关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本基金的上市交易,本基金管理人将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刊登上市交易公告书,敬请投资人留意。

 (4)如有疑问,投资人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fund001.com,www.bocomschroder.com)或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61055000咨询有关详情。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作为境外投资产品,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境外投资产品风险,包括海外市场风险、汇率风险、法律及政治管制风险、政治风险、税务风险、会计核算风险等;投资本基金特有的风险主要包括指数化投资风险和基金运作的特有风险,其中指数化投资风险主要包括:标的指数回报与股票市场平均回报偏离的风险、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基金投资组合回报与标的指数回报偏离的风险、标的指数变更的风险等;基金运作的特有风险主要包括:上市交易风险、基金份额的折/溢价交易风险、基金合同提前终止风险、金融模型风险、衍生品投资风险、证券借贷和正回购/逆回购风险等。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以及关注本基金的特有风险,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所持停牌股票估值调整的公告

 依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08]38号)的有关规定和《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的指导意见,经与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管理的交银施罗德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成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蓝筹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主题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趋势优先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先进制造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强化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新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对其所持有的新洋丰(证券代码:000902)股票自2015年5月27日起按照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 待该股票的交易体现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为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若未来市场环境发生变化,本基金管理人也可采用其他合理的估值方法进行估值。

 如有疑问,请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61055000,或登陆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fund001.com,www.bocomschroder.com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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