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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5月2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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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85 证券简称:新华百货 编号:2015-035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于2015年5月25日、26日、27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公司自查及征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15年5月25日、26日、27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公司董事会经过自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截止目前,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2、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于2015年5月1日发布《公司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25),公司股票根据相关规定自2015年5月4日起连续停牌。2015年5月9日披露了公司关于涉及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公司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26)。2015年5月16日披露了《关于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27)。2015年5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相关内容如董事会决议公告、监事会决议公告以及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和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等和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事项信息已于2015年5月2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日报》。

 3、经向公司控股股东物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书面问询,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4、经向公司管理层核实,公司目前整体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经公司书面问询公司控股股东物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公司收到相关回复内容如下:

 经自查,截至目前,除你公司已披露的向包括物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内的投资人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之外,物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现确认:不存在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向你公司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并承诺至少未来3个月内不会策划上述重大事项。

 公司董事会确认,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已披露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外,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并承诺至少未来3个月内不会策划上述重大事项。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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