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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5月2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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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65 证券简称:迪马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55号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股权过户登记完成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3月26日,公司控股股东重庆东银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银控股”)分别与重庆硕润石化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硕润石化”)及自然人赵洁红女士签署了《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持有本公司的223,712,692股无限售流通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9.54%)分别转让给硕润石化及赵洁红女士。

 股份协议转让具体变动情况:

 ■

 公司于2015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权的提示性公告》(临2015-031号)、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临2015-032号、临2015-033号)。

 2015年4月21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过户登记确认书》,东银控股协议转让予硕润石化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10,000,000股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内容详见《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股权部分过户登记完成公告》临2015-042号)。

 2015年5月26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过户登记确认书》,东银控股协议转让予赵洁红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13,712,692股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股份协议转让过户完成后,赵洁红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13,712,6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5%。

 上述股份转让过户手续已全部完成,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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