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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5月2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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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95 证券简称:精艺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3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5月27日分别收到董事汤文远先生、朱旭先生,独立董事韩振平先生、李泳集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上述董事(独立董事)因个人原因分别申请辞去董事(独立董事)职务,并同时辞去董事会下设各委员会的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汤文远先生、朱旭先生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由于独立董事韩振平先生、李泳集先生辞职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低于法定人数,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韩振平先生、李泳集先生的辞职报告将在公司股东大会补选了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补选的新任独立董事就任前,韩振平先生、李泳集先生仍将继续履行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

 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尽快完成董事(独立董事)的补选工作。

 公司对汤文远先生、朱旭先生、韩振平先生、李泳集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五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295 证券简称:精艺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4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补选董事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为了顺利完成董事会的补选董事工作,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现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将候补董事的组成、董事选举方式、董事候选人的推荐、本次候补董事的程序、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等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候补董事的组成

 候补董事有4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非独立董事2名,董事任期为自本公司相关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二、董事的选举方式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董事候补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三、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本公司董事会以及在2015年5月28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单独或者合并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3%以上的股东,有权向第四届董事会书面提名推荐候补董事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单个推荐人推荐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候补非独立董事人数。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在2015年5月28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单独或合并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向第四届董事会书面提名推荐候补独立董事候选人。单个推荐人推荐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独立董事人数。

 四、本次候补董事的程序

 (一)推荐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6月2日前以书面方式向本公司董事会推荐董事候补人并提交相关文件。

 (二)在上述推荐时间届满后,本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将对推荐的董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对于符合资格的董事人选,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本公司董事会将召开会议,确定候补董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履行董事职责,独立董事候选人亦应依法做出相关声明。

 (五)公司在发布召开关于选举候补董事的股东大会通知时,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提名人声明、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履历表、候选人关于独立性的补充声明)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

 五、董事的任职资格

 (一)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本公司董事候选人均为自然人,并且须具有与担任董事相适应的工作阅历和经验,并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董事职责。凡具有下述条款所述事实者不能担任本公司董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7、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本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除需具备上述董事任职资格之外,还必须满足下述条件:

 1、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

 2、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则;

 3、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1)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2)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3)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4)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三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5)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或在相关机构任职的人员;

 (6)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六、关于推荐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说明

 (一)推荐人推荐董事候选人,必须向本公司董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董事候选人推荐书原件(见附件);

 2、推荐的董事候选人的相关证件复印件(原件备查)及相关文件:

 (1)推荐的董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推荐的董事候选人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如推荐独立董事候选人,还需提供独立董事培训证书复印件;

 3、推荐人资格证明。若推荐人为本公司股东,则应提供下列文件:

 (1)如是自然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如是法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二)推荐人向本公司董事会推荐董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本次推荐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

 2、推荐人必须在本公告通知的截止日期2015年6月2日17:00 前将相关文件送达或者邮寄至(以收件邮戳时间为准)本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七、联系方式

 1、联 系 人:余敏珊。

 2、联系电话:0757-26336931、26632838。

 3、传 真:0757-22397895、26320213。

 4、通讯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西海工业区。

 5、邮政编码:528311。

 特此公告。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五月二十七日

 附件1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候选人推荐书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作为公司截至2015年5月28日在册股东,现本人(单位)拟向公司推荐第四届董事会候选人,具体情况如下:

 ■

 推荐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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