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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5月26日,本公司收到股东深圳市宝安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投公司”)减持本公司股份的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单位: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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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减持比例的计算基数为减持当时的本公司股份总数。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单位: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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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为本公司完成股改后宝投公司所持股份。
股改后,宝投公司陆续收到原非流通股股东向其偿还的股改垫付对价股份。2009年8月6日,本公司实施了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送0.5股派0.3元(含税);2013年7月26日,实施了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送1股转增0.5股派0.3元(含税);2014年7月9日,实施了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送2股派0.3元(含税);2015年3月4日,实施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新增股份86,871,657股。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总股份数为1,592,107,386股。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宝投公司本次减持期间未违反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股东股份变动的相关规定。
2、宝投公司未在《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等文件中做过最低减持价格的承诺。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市宝安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减持中国宝安(000009)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一五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