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35 证券简称:林州重机 公告编号:2015-0041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5月26日,收到公司股东韩录云女士关于其股票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韩录云女士于2015年5月22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02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75%)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质押给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本次股份质押的初始交易日为2015年5月22日,购回交易日为2015年11月18日,购回期限为180天。该股份在质押期间予以冻结,不能转让。
2、韩录云女士于2015年5月25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547,45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48%)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质押给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本次股份质押的初始交易日为2015年5月25日,购回交易日为2015年11月20日,购回期限为179天。该股份在质押期间予以冻结,不能转让。
2、截止本公告日,韩录云女士共持有公司股份54,269,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16%;累计质押股份为53,567,4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3%。
特此公告。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