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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5月2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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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23 证券简称:深天地A 公告编号:2015—024

 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5年5月22日(星期五)以书面通知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于2015年5月27日(星期三)上午9:00在天地集团公司总部十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亲自出席的董事9人。监事会监事及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杨国富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有关联关系的董事杨国富先生、赵文华女士及展海波先生、刘长有先生回避表决,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4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他相关议案。公司拟通过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深圳市大众新源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和河南科隆新能源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并配套融资。

 自重组预案披露后,公司、交易对方以及各中介机构积极推进各项工作,相关各方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行了积极的沟通和磋商。期间,经会计师事务所初步审计,标的公司河南科隆新能源有限公司经营业绩出现不利波动,由此交易双方就交易标的的估值产生分歧,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鉴于目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条件尚不成熟,无法及时推进本次重组工作,经公司审慎研究,并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为保护上市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本次重组终止不会给公司生产经营和后续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独立董事就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关于公司与东部集团签署修订后的2015年度混凝土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书的议案;(有关联关系的董事杨国富先生、赵文华女士及展海波先生、刘长有先生回避表决,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五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023 证券简称:深天地A 公告编号:2015—025

 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5年5月27日上午十时在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总部十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监事会主席黄孝仲先生、监事张淑芳女士、范保光先生、王莉女士、吴海生先生参与了审议表决。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孝仲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全体监事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有关联关系的监事范保光先生、张淑芳女士回避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东部集团签署修订后的2015年度混凝土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书的议案;(有关联关系的监事范保光先生、张淑芳女士回避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五年五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023 证券简称:深天地A 公告编号:2015—026

 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5月27日,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深天地”)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现将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主要历程

 因筹划重大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

 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4年8月12日开市起停牌,并于当日发布了《公司重大事项停牌公告》。2014年8月26日,公司发布了《公司董事会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披露了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4年8月26日上午开市起继续停牌。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根据相关规定,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情况公告。

 2014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以下简称“重组预案”)及其他相关议案,并于2014年12月15日披露了《重组预案》等相关公告并复牌。

 二、公司在推进重大资产重组期间所做的主要工作

 自本次重组预案公告以来,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组织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聘请了独立财务顾问、审计、评估、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开展对标的资产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并对重组后续推进方案进行充分沟通和审慎论证,同时认真按照有关要求,在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行期间每30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 相关信息披露及风险提示

 在重大资产重组开展过程中,公司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公告了《重组预案》等相关文件。公司已在《重组预案》和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中充分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存在的风险。

 四、 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因

 自重组预案披露后,公司、交易对方以及各中介机构积极推进各项工作,相关各方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行了积极的沟通和磋商。期间,经会计师事务所初步审计,标的公司河南科隆新能源有限公司经营业绩出现不利波动,由此交易双方就交易标的的估值产生分歧,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鉴于目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条件尚不成熟,无法及时推进本次重组工作,经公司审慎研究,并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为保护上市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本次重组终止不会给公司生产经营和后续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五、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于2015年5月27日上午在公司总部十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非关联董事审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承诺事项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承诺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因本次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七、公司股票复牌时间

 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5月28日开市起复牌。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五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023 证券简称:深天地A 公告编号:2015—027

 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召开投资者说明会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6月2日(星期二)上午10:00-11:00

 会议召开地点: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服务平台召开说明会(IR投资者互动关系平台,网站:http://irm.p5w.net)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远程互动方式召开

 2014年12月15日公司披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预案》,并依据相关规定在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行期间每30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015年5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并决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关于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远程互动方式召开,届时本公司针对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1、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6月2日(星期二)上午10:00-11:00

 2、会议召开地点:IR投资者互动关系平台,

 网站:http://irm.p5w.net

 三、参加人员

 深天地公司董事长、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独立财务顾问的代表。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在规定的时间段内登录IR投资者互动关系平台,网站:http://irm.p5w.net,与本公司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本公司及相关人员将及时回答投资者提问。

 2、本公司欢迎各位投资者在说明会召开前通过传真、电话、邮件等形式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注的问题预先提供给公司,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侯剑、张茹、陈惠莉

 电 话:0755-86154212

 传 真:0755-86154040

 邮 箱: std000023@vip.163.com

 六、其他事项

 公司将在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通过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劵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说明的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五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023 证券简称:深天地A 公告编号:2015—028

 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东部集团签署修订后的2015年度混凝土

 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2015年5月27日,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乙方,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与深圳市东部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甲方,以下简称“东部集团”)在深圳签署了修订后的2015年度《关联交易框架协议书》,主要内容为东部集团作为“金域揽峰花园”、“民兴苑”、“创凌通科技大厦”、“石岩保障型住房”、“东部英郡假日广场”等房地产工程项目施工所属公司(单位)的控股方向作为混凝土生产单位及生产单位控股方的我公司,集中采购商品混凝土。

 预计2015年度产生的商品混凝土关联交易总额约人民币伍仟叁佰万元整(¥53,000,000.00元),占同类交易的5.50%。

 2、东部集团是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持有本公司41,805,839股,占总股本的30.13%,因此,本次交易构成了我公司的关联交易。

 3、(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该框架协议的议案已经2015年5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有关联关系的董事杨国富先生、赵文华女士、展海波先生、刘长有先生回避表决,其余有表决权的董事均全票通过同意此议案。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事前同意)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见本公告第八项)

 此项交易尚须获得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借壳,也无需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名 称:深圳市东部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住 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9号新世界商务中心30-31层

 企业性质:非国有法人企业

 注 册 地:深圳市福田区新世界广场新世界商务中心30楼

 办公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新世界广场新世界商务中心30楼

 法定代表人:杨玉科

 注册资本:25,000万元

 纳税识别号:440300192189740

 主营业务:土地开发、房产经营;工业与民用建筑、道路、桥涵、码头、港口工程施工;管道、电器、机电设备;工程总承包、地盘管理;建筑材料;物业管理(凭资质证书经营);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工矿、贸易、交通运输、旅游等行业的经济开发、五金交电、机械电器设备。

 主要股东:深圳市东部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民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康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杨玉科

 2、深圳市东部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86年,是一家颇具实力的以房地产开发和建筑施工为主营业务的综合类企业,原属国有企业,按照深圳市的有关政策要求,在2003年9月完成改制,成为由全体员工共同持股的非国有企业法人。东部集团近几年发展迅速,其开发的各个地产项目都取得了良好的效益。经审计,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东部集团实现营业收入为人民币64.66亿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63亿元,总资产为人民币136.11亿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5.98亿元。

 3、深圳市东部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拥有我公司30.13%的股份,是我公司的第一大股东。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本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为:东部集团作为“金域揽峰花园”、“民兴苑”、“创凌通科技大厦”、“石岩保障型住房”、“东部英郡假日广场”等房地产工程项目施工所属公司(单位)的控股方向作为混凝土生产单位及生产单位控股方的我公司,集中采购商品混凝土。

 2、预计2015年度产生的商品混凝土关联交易总额约人民币伍仟叁佰万元整(¥53,000,000.00元),占同类交易的5.50%。

 3、本关联交易框架协议需获得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批准。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各项目所需商品混凝土销售价格确定原则为随行就市并保证不低于同期非关联交易价格。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本框架协议是由甲方作为“金域揽峰花园”、“民兴苑”、“创凌通科技大厦”、“石岩保障型住房”、“东部英郡假日广场” 等房地产工程项目的开发方或施工所属公司(单位)的控股方,乙方作为混凝土生产单位及生产单位的控股方,统一协商确定的商品混凝土集中采购的主要条款,是签订各项目《商品混凝土销售合同》的基础。

 2、甲方或各项目施工之甲方所属企业在本框架协议原则下,与乙方及乙方控股混凝土公司另行签订《商品混凝土销售合同》,就商品混凝土供应的计划用量、供货方式、验货方式、结算方式、质量要求、三方责任等具体条款达成一致。

 3、价格的确定原则:各项目所需商品混凝土销售价格确定原则为随行就市并保证不低于同期非关联交易价格。预计2015年度产生的商品混凝土关联交易总额约人民币伍仟叁佰万元整(¥53,000,000.00元)。

 4、付款方式:商品混凝土货款付款原则为随行就市并保证不低于同期非关联交易付款条件。具体付款方式由甲方或甲方所属公司与乙方及乙方控股混凝土公司在签订《商品混凝土销售合同》时另行约定。

 5、本框架协议如在执行中发生新的问题,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6、本框架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经乙方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7、本框架协议有效期为: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

 8、本框架协议生效前,即 2015 年1 月1 日至本框架协议生效之日的前一日止,甲、乙双方所形成的关联交易同样适应本框架协议之规定。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此次交易的必要性和真实意图;

 必要性:此次关联交易的必要性由交易双方彼此的正常业务需要决定。

 真实意图:本公司按照市场定价原则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混凝土属正常的交易行为,意在为本公司占领混凝土市场,扩大市场销售份额,做大主营业务,同时也将为本公司带来一定的经济效益。

 2、该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

 通过本关联交易将提高本期经营收入和利润水平。

 此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对公司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此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次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被控制。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年初至2015年5月28日公司与东部集团累计已发生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约为1,179万元。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

 本公司独立董事程汉涛先生、沈险峰先生、梁融先生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作为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东部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修订后的2015年度混凝土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内容进行了全面详细的了解,并且听取了有关人员对上述关联交易修改原因、背景等情况的详细介绍,经过充分的审查后,一致认为该项关联交易事项是可行的,修订的内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本公司独立董事程汉涛先生、沈险峰先生、梁融先生关于本框架协议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与深圳市东部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就商品混凝土供应这一项关联交易签署的《关联交易框架协议书》,我们对该协议书及相关资料进行了审查,我们认为:

 (一)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公司与东部集团签署修订后的2015年度混凝土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议案时所履行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该《关联交易框架协议书》遵循了一般商业条款,定价公允、符合上市公司的利益、交易确有必要。

 (二)关联交易中所确定的交易定价按“随行就市并保证不低于同期非关联交易价格”的原则,遵循了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交易原则,不会损害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此项关联交易尚须获得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本议案的投票权。

 九、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3、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4、《关联交易框架协议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五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023 证券简称:深天地A 公告编号:2015—029

 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2、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于2015年5月27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有关事宜的议案,现予以通知。

 3、本次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所列明的提案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无需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6月19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6月19日上午 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2015年6月18日下午15:00)至投票结束时间(2015年6月19日下午15:00)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 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截至2015年6月12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北区)朗山路东物商业大楼9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公司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分红派息预案;

 6、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7、关于聘请201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单位和支付其报酬的议案;

 8、关于公司与东部集团签署2015年度混凝土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

 9、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该议案将作为特别提案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10、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度述职报告。

 上述提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15年2月13日、2015年5月28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及登记地点:

 凡符合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2015年6月17日(星期三)、18日(星期四)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或于2015年6月19日(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4:20持有本人有效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证明到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北区)朗山路东物商业大楼10楼公司总部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持股凭证原件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及复印件、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进行登记;

 (3)有资格出席但不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复印件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1、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023

 (2)投票简称:天地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6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天地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① 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② 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

 ③ 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具体情况如下:

 议案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④ 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⑤ 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⑥ 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6月18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5年6月19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

 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 年 9 月修订)》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 11:30 前发出后,当日下午 13:00 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 11:30 后发出后,次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如适用)。

 五、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本公司总部联系地址、电话、传真、联系人:

 地 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北区)朗山路东物商

 业大楼10楼董事会办公室

 电 话:(0755)86154212

 传 真:(0755)86154040

 邮 箱:std000023@vip.163.com

 邮政编码:518057

 联 系 人:侯剑、张茹、陈惠莉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被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持有股数:

 委托日期: 有效期:

 委托表决事项: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

 2、公司 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3、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

 4、公司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 □

 5、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分红派 □ □ □

 息预案

 6、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 □ □

 7、关于聘请201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 □ □ □

 控制审计单位和支付其报酬的议案

 8、关于公司与东部集团签署2015年度 □ □ □

 混凝土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

 9、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 □ □ □

 的议案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或复印均有效。

 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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