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宁波理工监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201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5年5月12日召开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于2015年5月13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
本次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82,52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80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1.9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6月1日;
除权除息日为:2015年6月2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5年6月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5年6月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 股东账号 | 股东名称 |
1 | 08*****076 | 宁波天一世纪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2 | 00*****537 | 周方洁 |
3 | 00*****851 | 李雪会 |
4 | 01*****390 | 张鹏翔 |
5 | 00*****061 | 赵勇 |
6 | 01*****648 | 杨柳锋 |
7 | 00*****105 | 王惠芬 |
8 | 00*****956 | 赵术求 |
9 | 01*****260 | 马文新 |
10 | 01*****992 | 卢文杰 |
11 | 01*****069 | 施宏 |
12 | 01*****335 | 郑水娟 |
13 | 01*****448 | 俞凌佳 |
14 | 01*****717 | 王毕考 |
五、权益分派实施后,股权激励计划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调整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宁波理工监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标的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对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调整如下:
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4.3475-0.2=4.1475元。
调整后的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4.4075-0.2=4.2075元。
六、咨询机构
1、咨询联系人:李雪会、俞凌佳
2、咨询电话:0574-86821166
3、传真电话:0574-86995616
4、公司地址:宁波保税南区曹娥江路22号
七、备查文件
宁波理工监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宁波理工监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