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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5月2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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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1313 股票简称:江南嘉捷 编号:2015-019号

 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5月20日以书面和电话通知方式发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通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材料,并于2015年5月25日以非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8名,实际表决董事8名,以直接送达、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等非现场方式进行了表决。非独立董事吴炯先生因出国在外未能出席会议,委托非独立董事王惠芳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拟按照4.15元/股的价格回购并注销辞职员工朱绍荣、林文超2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股权激励股票50,000股,回购总价款人民币207,500元。

 详见公司公告2015-021号《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由于公司拟回购并注销辞职员工朱绍荣、林文超2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股权激励股票50,000股,公司注册资本相应减少。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400,456,571元减至400,406,571元。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由于公司拟回购并注销辞职员工朱绍荣、林文超2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股权激励股票50,000股,公司注册资本相应由400,456,571元减至400,406,571元。同意公司对《公司章程》中相应条款做适应性修订。

 详见公司公告2015-023号《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为具体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现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以下有关事项:

 1.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限制性股票解锁、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2.因公司股票除权、除息或其他原因需要调整限制性股票数量、回购价格时,按照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和方式进行调整;

 3.因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而修改公司章程、办理股份登记、工商变更登记;

 4、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以上股东大会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为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期间。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建立互联网+电梯服务系统中心的议案》

 公司积极响应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出的制定“互联网+”行动计划,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与现代制造业结合,促进电子商务、工业互联网和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及响应苏州市技监局“加强电梯安全管理,发展物联网技术”的号召,秉承一贯坚持的科技创新理念,开启电梯物联网大时代,利用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打造全新“江南嘉捷2.0”。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1,000万元建立“互联网+电梯服务系统中心”。通过远程监控中心平台网络,对电梯进行实时远程监控,提高服务的可靠性,对电梯故障、困人等紧急情况做到快速响应,保证电梯正常运行,排除安全隐患,为用户提供舒适、安全的用梯环境。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15年6月12日召开公司2015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2015-024号《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七日

 股票代码:601313 股票简称:江南嘉捷 编号:2015-020号

 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15年5月20日以书面通知方式发出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材料,并于2015年5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表决方式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监事应到3名,实到3名。经与会监事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方案,鉴于激励对象朱绍荣、林文超2人向公司提出辞职并获得公司同意,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将根据计划规定对上述2人合计持有的5万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并注销。

 详见公司公告2015-021号《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七日

 股票代码:601313 股票简称:江南嘉捷 编号:2015-021号

 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股票回购注销的审批

 1、2012年11月23日,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江南嘉捷”)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草案)》(以下称“《实施考核办法(草案)》”)。

 2、2012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草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与本次股权激励有关的议案。

 3、2012年12月26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取得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函。

 4、2013年2月28日,公司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股权激励计划》、《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实施考核办法(草案)》等议案。

 5、2013年3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向68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权激励计划》中的730万股限制性股票。并于2013年3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了《公司股权激励之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暨股份变动公告》,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为2013年3月6日,授予价格为4.59元/股,授予数量为730万股,授予对象共计68名。至此,公司已完成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工作。

 6、 2013年3月29日,公司实施了2012年度权益分配: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31,300,000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730万股调整为1314万股。

 7、2014年1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调整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议案》、《关于确定预留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及其获授数量的议案》,决定将激励计划中预留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80万股调整为144万股,并确定2014年1月13日为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向68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的激励股份。并于2014年2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了《关于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公告》,最终公司于2014年1月13日向68名激励对象第二次授予144万股限制性股票。至此,本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已经全部授予完毕。

 8、2014年3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期激励股份第一次解锁的议案》,董事会决定对首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本次共解锁限制性股票394.2万股,该部分股票于2014年3月20日上市流通。

 9、2015年3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次解锁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的议案》,董事会决定对首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次解锁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本次共解锁限制性股票466.2万股,该部分股票于2015年3月31日上市流通。

 10、2015年5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朱绍荣、林文超2人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同意公司将其获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股份的依据

 1、回购注销的依据

 根据《股权激励计划》“第九章 股权激励计划的变更和终止”的规定,激励对象在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离职的,其已解锁的标的股票继续有效,尚未解锁的标的股票由公司回购并注销。

 2、回购数量

 本次回购股票数量合计5万股。

 3、回购价格

 根据《股权激励计划》“第七章 标的股票解锁的条件和程序”的规定,公司按本计划规定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本次回购价格为4.15元/股。

 三、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任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独立董事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已授出的股权激励股票的独立意见

 经审慎核查:我们认为,鉴于激励对象朱绍荣、林文超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同意公司根据《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回购注销该2人已获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50,000股。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行为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一致同意对该部分股份实施回购注销,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已授出的股权激励股票的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朱绍荣、林文超2人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同意公司将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六、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减少注册资本的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认为,江南嘉捷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及激励计划的规定。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除尚待经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及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办理减资手续和股份注销登记手续外,江南嘉捷已履行本次回购注销于现阶段应当履行的程序。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4、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七日

 股票代码:601313 股票简称:江南嘉捷 编号:2015-022号

 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股权激励股票事宜通知债权人的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5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方案,鉴于激励对象朱绍荣、林文超2人向公司提出辞职已获得公司同意,且已办理完毕离职手续,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第9.5条有关规定,公司拟对朱绍荣、林文超合计持有5万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并注销。

 综上,本次合计拟回购注销5万股限制性股票。以上事项具体详见公司于2015年5月27日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股票的公告》。

 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股份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本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公司地址: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唯新路28号

 邮政编码:215122

 联系人:邹克雷 、包燕

 联系电话:0512-62741520

 传真:0512-62860300

 特此公告。

 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七日

 股票代码:601313 股票简称:江南嘉捷 编号:2015-023号

 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5月25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拟对公司章程做出修订。

 因公司拟回购并注销公司员工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股权激励股票5万股,故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作如下修订:

 ■

 以上内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1313 证券简称:江南嘉捷 公告编号:2015- 024号

 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6月1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6月12日 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唯新路28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6月12日

 至2015年6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均已经2015年5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5年5月27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材料将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2、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5年6月11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0—17:00;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代表证明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3、登记地点:

 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地址: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唯新路28号

 邮政编码:215122

 联系人:邹克雷 、包燕

 联系电话:0512-62741520

 传真:0512-62860300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的会期半天,拟出席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2、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6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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