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媒体报道情况
公司注意到,国内某权威媒体5月23日报道了部分上市公司扎堆更名“编题材讲故事”以炒作股价,将鲁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丰环保”)列入了此名单。当天下午和晚间,个别媒体对上述事项进行了报道、转载。
二、澄清说明
为避免投资者对媒体转载内容产生误读和误解,经公司自查和问询控股股东,本公司针对上述事项说明如下:
1、公司现有产品主要以家用铝箔、药用铝箔为主,铝箔具有密闭性好,保鲜性强,可回收、环保等特点,对于塑料保鲜膜、塑料餐盒具、药品塑料泡罩包装等有可替代性。
2、鲁丰环保作为上市公司,不存在操纵市场行为。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及控股股东均未收到任何有关操纵市场的立案调查通知。目前,本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各项业务围绕公司战略目标稳步发展。
3、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公司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4、公司股票自2015年5月22日至今处于停牌期间,停牌原因系公司拟筹划重大事项,与以上相关媒体报道无关。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则在指定媒体披露重大事项相关公告后复牌。
三、其他说明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
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鲁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