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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5月2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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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72 简称:欣泰电气 公告编号:2015-045号
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5年5月15日召开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5,778,60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4.000000股,派1.1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590000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845000元 ,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000000股。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765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55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85,778,609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71,557,218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6月1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年6月2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5年6月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15年6月2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5年6月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高管锁定股、首发前个人类限售股、首发前机构类限售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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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5年6月2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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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171,557,218股摊薄计算,2014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257050元。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东平大街159号

 咨询联系人: 牛越

 咨询电话:0415-4139135

 咨询传真:0415-4139112

 特此公告。

 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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