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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5月2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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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95 证券简称:豪迈科技 公告编号:2015-017
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过户手续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冯民堂先生与前妻刘霞女士达成的有关财产分割的约定,冯民堂将其持有的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豪迈科技”或 “公司”)股份 104,595,000股(全部为高管锁定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3.074%)部分分割给刘霞女士(详见公司2015年5月20日巨潮资讯网相关公告)。

 上述股权分割涉及的过户手续已于2015年5月20日完成。截至本报告日,刘霞女士持有公司股份53,797,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725%,成为公司第三大股东;冯民堂先生持有公司股份为50,797,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35%,成为公司第四大股东。

 此次股份过户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不发生变化。刘霞承诺其依据执行离婚协议书所取得的股票在冯民堂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50%;在本人持有公司5%以上(含5%)股份期间,如本人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公司股份的,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根据刘霞女士所做之承诺,对所持有公司股份的变动,公司董事会将自行监督并参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的要求执行。

 特此公告。

 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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