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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5月2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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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674 股票简称:川投能源 公告编号:2015-021号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九届五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5年5月25日以送达、传真和电话通知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5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投票的董事11名,实际参加投票的董事11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报告:

 (一)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提案报告》:

 根据工作需要和总经理提议,经公司2015年第3次提名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聘任杨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孙志祥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杨平先生简历:

 杨平,男,出生于1970年6月,中共党员,硕士,高级工程师。曾任国家电力公司成都勘测设计院机电处助理工程师、西门子公司输配电部工程师、四川省电力公司蜀达电气公司市场部项目经理、成都四方博瑞电力技术公司大区项目经理。现任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能源部副经理。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董事会聘任副总经理的有关提名、审议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的规定;

 2.经审阅杨平先生的个人简历,我们认为其教育背景、工作能力及身体状况等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要求,其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及市场禁入。本次聘任人员符合《公司法》、《上交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

 3.同意聘任杨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二)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田湾河公司向川投集团申请委托贷款关联交易的提案报告》:

 为满足田湾河公司的资金需求,保持资金正常运转,同意田湾河公司向公司控股股东川投集团申请委托贷款。委托贷款金额不超过6.5亿元,期限不超过1年,利率不高于同期市场利率,不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田湾河公司提供抵押或担保。提款时间将根据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双方协商而定。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但因本次关联委贷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五十六条:“关联人向上市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财务资助的利率水平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且上市公司对该项财务资助无相应抵押或担保的,上市公司可以向本所申请豁免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的规定,公司已根据上述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对上述关联委贷事项豁免按照关联交易相关规定进行审议和披露,并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批准。因此本次关联交易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一般交易的有关规定,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提案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高淳先生、金群先生、李文志先生、宁祖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将在具体实施贷款时及时发布关联交易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为满足控股子公司田湾河公司的资金需求,保持资金正常运转,田湾河公司拟向公司控股股东川投集团申请委托贷款。委托贷款金额不超过6.5亿元,期限不超过1年,利率不高于同期市场利率,不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田湾河公司提供抵押或担保。提款时间将根据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双方协商而定。该项关联交易对公司扩大融资渠道,降低公司融资成本是必要的,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真实体现了公司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发展的积极支持与帮助,符合监管部门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实施。

 公司召集、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程序以及会议的审议、表决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26日

 股票代码:600674 股票简称:川投能源 公告编号:2015-022号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五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九届五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15年5月25日发出,会议于2015年5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投票的监事5名,实际参加投票的监事5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报告:

 (一)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对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审核意见的提案报告》:

 1.公司董事会聘任副总经理时的提名、表决程序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经审阅相关履历资料,杨平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要求,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田湾河公司向川投集团申请委托贷款关联交易审核意见的提案报告》:

 1.该关联交易是建立在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的基础上,符合公司未来发展需要,是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的大力支持,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

 2.关联交易的审议、表决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5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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