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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5月2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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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股份 公告编号:2015-048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权益分配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分配方案等情况

 1、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5 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已刊登在2015年5月20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一致。

 2、本次利润分配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3、本公司目前不存在回购账户。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6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2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新股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18000元;持有非股改、非新股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 0.19000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 a;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3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1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 年 5 月 28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 年 5 月 29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5 年 5 月 2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5 年 5 月2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六、本次现金分红总额为人民币3200,000元(含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总额为0股,送红股0股。

 七、咨询事项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办

 咨询地址:福建省福州长乐市闽江口工业区洞山西路

 咨询联系人:华耀虹

 咨询电话:0591-28513121

 传真电话:0591-28513121

 八、备查文件

 1、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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