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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5月2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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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328 证券简称:兰太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5-023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环保整改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基本情况

 近期,国家环境保护部对腾格里沙漠地区污染情况进行排查,并公布了《关于对腾格里沙漠地区环境污染问题挂牌督办的通知》。在排查过程中,42家企业因环保问题予以挂牌督办,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制盐分公司精盐分厂涉及其中,主要问题为“粉煤灰库(灰场)未获得环评批复,长期排放锅炉冲灰水,无防渗措施;所有项目均未进行环保验收,锅炉烟气长期超标直排外环境。”

 为此,公司高度重视,召开了专题会议,成立环境问题整顿治理小组,拟定整改方案并报环境主管部门。目前,公司已按照环境主管部门认可的整改方案逐项进行了整改,现将公司制盐分公司精盐分厂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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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事件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均正常开展,未收到环保部门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的行政处罚。公司已按照主管环保部门认可的整改方案逐项进行整改,以彻底解决环保问题。

 公司将以本次环保检查为契机,对公司环保工作进行一次全面认真的内部检查,加大环保培训力度,增强全员的环境保护意识和社会责任感,进一步完善公司环保制度建设,加强环保设施投入力度,确保环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提高运行效果和内部循环利用率,做到达标排放。把保护环境、预防污染、节约能源作为全员生产经营的重要课题来抓。以宣传贯彻新环保法为突破口,全面提升企业的环境管理水平。

 三、必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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