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5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5年05月2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2073 证券简称:软控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6
债券代码:112029 债券简称:ST软控债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ST软控债”2015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软控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本次付息的债权登记日(最后交易日)为2015年6月1日,凡在2015年6月1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2015年6月1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于2011年6月2日发行的软控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简称“ST软控债”、“本期债券”、债券代码112029)至2015年6月1日将期满4年。根据本公司“ST软控债”《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和《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有关条款的规定,在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内,每年付息一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软控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

 2、债券简称:11软控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对公司债券交易实行风险警示等相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2015年4月22日起实行风险警示,债券简称变更为:ST软控债。

 3、债券代码:112029。

 4、发行总额及数量:人民币9.5亿元,发行数量为950万张,发行价格为100元/张。在本期债券第3年末,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回售数量为7,852,229张,剩余托管数量为1,647,771张。

 5、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本期债券已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808号文核准公开发行。

 6、债券期限:5年期,在第3年末附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7、债券利率: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前3年票面年利率为5.48%,在债券存续期前3年固定不变;在存续期的第3年末,公司选择上调票面利率100个基点至6.48%,并在债券存续期后2年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本期债券本次付息票面利率为6.48%,下一年度付息票面利率为6.48%。

 8、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9、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10、起息日:债券存续期间每年6月2日为该计息年度起息日。下次起息日为2015年6月2日。

 11、付息日:2012年至2016年每年的6月2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12、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13、信用级别: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2015年债券跟踪信用评级信用等级为AA-,主体长期信用等级由为AA-。

 14、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2011年7月2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15、登记、托管、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16、债券利率调整及回售:根据《软控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在存续期的第3年末,公司选择上调票面利率100个基点至6.48%,并在债券存续期后2年固定不变。公司发布三次《关于“11软控债”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公告》,提示债券持有人回售实施的具体办法。并于2014年5月30日发布《关于“11软控债”2014年回售结果的公告》,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11软控债”的回售数量为7,852,229张,回售金额为785,222,900元,在登记公司深圳分公司剩余托管量为1,647,771张。

 二、本次债券付息方案

 本期债券本次付息票面利率为6.48%,每手“11软控债”(每手10张,合计面值1,000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64.8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51.84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RQFII)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58.32元)。

 三、本次债券付息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

 1、债权登记日(最后交易日):2015年6月1日;

 2、除息日:2015年6月2日;

 3、付息日:2015年6月2日。

 四、债券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2015年6月1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ST软控债”持有人(界定标准请参见本公告的“特别提示”)。

 五、债券付息方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

 在本次付息日2个交易日前,公司会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本公司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协议规定,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付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后续付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相关公告为准。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持有者应缴纳公司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由本公司负责代扣代缴。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号)等规定,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括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应缴纳10%企业所得税,由本公司负责代扣代缴。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机构: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青岛市郑州路43号软控研发中心

 邮编:266041

 联系人:孙志慧、陈慧

 咨询电话:0532-84012387

 传真:0532-84011517

 八、相关机构

 1、主承销商: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A座4楼

 联系人:魏文娟

 联系电话:010-57631107

 传真:010-88091826

 2、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中路1093号中信大厦18楼

 联系人:赖兴文

 联系电话:0755-25938081

 邮政编码:518031

 九、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付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5月25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