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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5月2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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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51 证券简称:摩恩电气 公告编号:2015-038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问泽鸿先生的通知,问泽鸿先生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减持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一、控股股东的持股情况

 截至2015年5月25日,公司控股股东问泽鸿持有公司股份27,06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1.61% (其中13,530万股为高管锁定股,13,530万股为无限售流通股)。

 二、本次减持的相关事项

 1、 拟减持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问泽鸿先生

 2、 拟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0%,即减持数量不超过4,392万股。(若在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等除权事项,应对该股份数量进行除权处理。)

 3、 拟减持时间:自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2015年5月26日至2015年11月25

 日)

 4、 拟减持方式:通过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二级市场竞价交易系统。

 5、 减持目的:控股股东通过减持,除为上市公司提供财务支持和个人财务安排外,拟计划设立新兴产业并购基金,为上市公司长远发展培育种子项目。

 三、承诺及履行情况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问泽鸿先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即自 2010 年7月20 日至2013年7月20日),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截止本公告日,该承诺履行已满三十六个月,问泽鸿先生未有违反上述承诺的

 行为。

 (2)除前述锁定期外,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将向公司申报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于股份限售期结束后):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

 截止本公告日,问泽鸿先生严格履行了此承诺。

 2、2014年6月27日公司对外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减持的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问泽鸿先生承诺:连续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的股份将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

 截止本公告日,该承诺履行已满六个月,问泽鸿先生严格履行了此承诺。

 四、其他相关说明

 1、实施本减持计划后,控股股东问泽鸿先生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持股比例与公司第二大股东的持股比例差额仍大于5%。

 2、公司将督促问泽鸿先生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进行股份减持并切实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3、问泽鸿先生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其也不存在任何担保;且最近一年内,问泽鸿先生未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处分,公司股票也不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等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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