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70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5年05月25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15-039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自2015年5月20日、5月21日、5月22日起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达到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标准。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 公司于2015年4月2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其中披露了公司2015年度经营计划。包括“2015年度营业收入目标38亿元,净利润目标6.2亿元”等内容。

 2、 公司于2015年5月1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5月20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年5月21日。公司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方案已于2015年5月21日实施完毕。

 3、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4、 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5、 近期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6、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7、 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8、 公司及管理层按照2015年度工作计划的安排,正在积极寻找合适的转型方向与机会,截至目前尚未有明确的并购或重组标的。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已于2015年4月28日披露了《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报告中公司对2015年1-6月营业预计为:2015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170%-220%(详见公司2015年4月28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上披露的《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15-031号)。

 上述对2015年半年度净利润变动幅度预测是根据公司对主业及对外投资情况的初步预计做出的,存在不确定性风险。

 3、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披露媒体刊载的信息为准。

 4、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五月二十二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