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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5月2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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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16、200016 证券简称:深康佳A、深康佳B 公告编号:2015-31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15年5月1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香港《大公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了《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5-26),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局召集,将采用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便各位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现将有关事项再次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局第七十一次会议研究,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由本公司董事局负责召集,公司董事局认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无需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4、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15年5月28日(星期四)下午2:00。

 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5月27日-2015年5月28日。

 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2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00至3: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2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至2015年5月28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 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15年5月2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邀请的其他嘉宾和同意列席的相关人员。

 7、现场会议地点:中国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二路28号康佳研发大厦19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会议审议事项的合法性和完备性。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局召集,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局第七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事项合法、完备。

 2、议案名称:

 (1)审议《2014年度董事局工作报告》;

 (2)审议《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4年度会计师审计报告》;

 (4)审议《2014年年度报告》;

 (5)审议《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审议《关于聘请201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关于向中国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8)审议《关于向建设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9)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议案》(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10)审议《关于董事局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王晓雯

 10.2 陈跃华

 10.3 何海滨

 10.4 刘凤喜

 10.5 任维杰

 10.6 宋振华

 10.7 靳庆军

 (11)审议《关于董事局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11.1 李罗力

 11.2 张述华

 11.3 邸晓峰

 11.4 张民

 11.5 肖祖核

 (12)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12.1 郝刚

 12.2 王友来

 12.3 张光辉

 12.4 石开荣

 说明:议案10、11、12以累积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选举独立董事和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

 (13)听取《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海英);

 (14)听取《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忠);

 (15)听取《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冯羽涛)。

 3、披露情况:上述议案详细内容见本公司于2015年4月3日、2015年5月15日和2015年5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香港《大公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文件。

 三、会议登记方法

 现场股东大会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凭证,凭上述文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授权股东本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股东的股票账户卡、授权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凭证,凭上述文件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境外机构为主要负责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境外机构为主要负责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境外机构为主要负责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国内法人股东需要,如法人代表证明书、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股东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股东为法人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代表证明书。

 4、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

 5、参会代表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股东账户卡原件,以备律师验证。

 (二)登记时间:2015年5月25日上午8:30起至5月28日下午2:00止。

 (三)登记地点:中国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二路28号康佳研发大厦24楼董事局秘书处。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如下:

 1、投票代码:360016;

 2、投票简称:康佳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5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 和下午1:00—3:00。

 4.在投票当日,“康佳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本公司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总议案不包含累积投票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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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为便于股东在交易系统中对股东大会议案1至议案9统一投票,增加一个“总议案”(总议案不包含累积投票议案),对应的委托价格为100.00元。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议案1至议案9),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议案10至议案12),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不视为有效投票。

 表2 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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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3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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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时,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4,股东可把表决票投给1 名或多名候选人,但投给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票数合计不能超过可表决票总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时,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3,股东可把表决票投给1名或多名候选人,但投给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票数合计不能超过可表决票总数。

 ③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时,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2,股东可把表决票投给1名或多名候选人,但投给非职工代表监事的票数合计不能超过可表决票总数。

 举例:如在非独立董事选举中,股东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1,000 股,则其有4,000 (1,000股×4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张选举票数,该选举票数可任意组合投给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累积投票不超过4,000 票),否则视为废票。

 假定投给第 1 位候选人1,000 票,投票委托如下:

 第一步:输入买入指令;

 第二步:输入投票代码360016;

 第三步:输入委托价格10.01 元(议案 10.1 代表的第1位候选人);

 第四步:输入委托数量1,000 股;

 第五步:确认投票完成。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5月2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5年5月2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电 话:(0755)26601139、(0755)61368867

 传 真:(0755)26601139

 电子邮箱:szkonka@konka.com

 联系人:吴勇军、孟炼

 邮 编:518053

 2、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局第七十一次会议决议及公告文件;

 2、其他有关文件。

 七、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特授权如下:

 一、该代理人有表决权 □ /无表决权 □;

 二、该表决权具体指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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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本人(本单位)对上述审议事项中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 □ /无权 □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帐号: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A/B股__________________股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 生效日期: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1、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中同意的相应空格内划“√”,或在委托票数对应的相应空格中填写投票数;

 2、授权委托书仅供参考, 剪报及复印均有效,股东也可另行出具授权委托书;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一五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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