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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5月2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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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收到项目财政支持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70 证券简称:众和股份 公告编号:2015-036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收到项目财政支持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日前,公司接到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天骄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天骄”)的通知,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区域集聚发展试点新型动力电池领域2014年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奥发改投资[2014]792号)及《深圳市发展改革委 深圳市财政委转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区域集聚发展试点新型动力电池领域2014年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深发改[2015]268号),其动力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产业化项目获得了财政支持资金合计人民币820万元(中央财政、省财政各人民币410万元)。日前该笔款项已到账。

 该笔财政支持资金将专项用于项目建设所需的技术研发、设备材料购置和土建安装等。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该笔资助资金将计入递延收益,对公司当年度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该动力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产业化项目的实施将有助于深圳天骄进一步提升其在动力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方面的技术优势,推动公司动力电池材料技术创新及业务发展。

 特此公告。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5月23日

 证券代码:002070 证券简称:众和股份 公告编码:2015-037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天津巴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2014年11月21日,公司分别与盈富泰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富泰克”)、北京世纪之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之舟”)、张先云、陈桢签订了《股权转让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拟以自筹资金按人民币4.5元/股价格受让盈富泰克、世纪之舟、张先云、陈桢持有的天津巴莫股份,其中,拟受让盈富泰克持有的1258.2979万股股份(占天津巴莫13.1585%股权),交易金额5662.34万元、受让世纪之舟持有的337.6608万股股份(占天津巴莫3.5311%股权),交易金额1519.474万元、受让张先云持有的112.77万股股份(占天津巴莫1.1793%股权),交易金额507.465万元、受让陈桢持有的100万股股份(占天津巴莫1.0457%股权),交易金额450万元,本次交易合计受让1808.7287万股股份(占天津巴莫18.9146%),总交易金额为8139.28万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进展情况

 鉴于盈富泰克拟转让天津巴莫13.1585%股权事项未通过其董事会审批,公司与盈富泰克签订的《框架协议》取消。

 特此公告。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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