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减持情况
公司第一大股东林旭曦女士分别于2015年3月26日、2015年5月11日及2015年5月21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及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共计减持所持公司股票31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2%,减持均价28.66元/股。
1、减持情况
■
2、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
2、本次减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情形。
3、在减持前无最低减持价格承诺;
4、本次减持未违反相关承诺。
5、减持所获资金将全部或部分用于参与设立产业并购基金。
6、股东林旭曦女士承诺连续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的股份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
三、备查文件
1、相关股东减持情况说明;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