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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5月2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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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升级严查保险销售
李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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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保看台

 □ 本报记者 李超

 

 随着监管层推动的行业风险检查活动深入,与保险理财业务相关的风险逐渐暴露,各地区的监管部门着力防范。中国证券报记者获悉,自江苏、湖北、四川等地保监局给予部分公司行政处罚后,广西、吉林、辽宁大连等多地有关部门开展了一系列活动,查处侵害消费者利益、治理销售误导顽疾、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风险,并重点联动开展反保险欺诈工作。

 5月,保监会网站发布消息,江苏、湖北、四川保监局拟对违规金额“零报告”的富德生命江苏宿迁中支、安盛天平湖北分公司、国华人寿四川分公司,依法分别给予停止接受相关新业务6个月的行政处罚,同时对相关高管人员给予警告和罚款。据了解,随着保监会推动的全行业“两个加强、两个遏制”专项检查工作深入开展,保险机构的部分问题和风险开始暴露。

 其中,非法集资成为打着“保险理财”名义圈钱的风险隐患之一。中国证券报记者获悉,“P2P网络借贷”、“私募基金”、“担保”、“投资咨询”等方式都成为不法活动主体借以渗透到保险业进行非法集资的“幌子”,在虚假宣传产品的同时,高收益率成为吸引普通消费者的卖点,而同时潜在的风险被隐藏或回避,给消费者造成不同程度的损失。

 而消费误导则成为另一方面的风险,并有借助新媒体平台传播之势。一些通过微信传播的保险产品销售误导行为已经成为新的风险点,传播速度较快,造成的负面影响扩散范围较大,营销员在微博上的个人行为也给监督防范保险理财产品销售风险提出了新的挑战。

 各地有关部门应对上述问题有所应对。中国证券报记者了解到,吉林保监局在组织开展保险业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风险活动中,突出宣传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让社会公众充分认识到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政府不会代偿,增强“买者自负”和“风险自担”意识,教育群众自觉远离非法集资。

 在广西保监局公布的案例中,某寿险公司告知客户,在当天投保的都将获赠一个“金账户”,这个“金账户”每月定期结算收益,既有保底利率、又有复利收益,能让客户的收益大大提高,但赠送条件是必须购买一份“鑫如意年金保险”。而这种名义上赠送“账户”, 实际上是为消费者投保了一份年金保险和一份万能型两全保险,年金保险产生的生存金和红利将作为万能险的保费。保险公司将消费者投保“金账户两全保险(万能型)”的行为描述为公司向消费者“赠送”、“附赠”金账户,并隐瞒了该保险每次追加保费将收取2%初始费的情况。此类行为最终受到了有关部门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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