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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5月2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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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02、299903 证券简称:万科A、万科H代 公告编号:〈万〉2015-028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四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 召集人: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七届董事会

2. 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表决相结合。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A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3.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盐田区大梅沙环梅路33号万科中心

4.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5月22日(星期五)下午14:30起

5. 现场会议主持人:王石主席

6. A股股东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5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5月21日下午15:00至2015年5月22日下午15:00

7.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分类现场会议出席情况网络投票情况总体出席情况
人数代表股份数占该类别有表决权总股份数比例(%)人数代表股份数占该类别有表决权总股份数比例(%)人数代表股份数占该类别有表决权总股份数比例(%)
A股912,089,253,26521.473581,054,788,14810.844493,144,041,41332.31
H股3640,086,90848.680003640,086,90848.68
总体942,729,340,17324.713581,054,788,1489.554523,784,128,32134.26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类别议案名称表决意见
分类同意反对弃权
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
普通

决议

2014年度董事会报告A股3,138,958,08299.8383%4,530,5570.1441%552,7740.0176%
H股639,686,40899.9374%00.0000%400,5000.0626%
总体3,778,644,49099.8551%4,530,5570.1197%953,2740.0252%
普通

决议

2014年度监事会报告A股3,138,781,08299.8327%4,519,2570.1437%741,0740.0236%
H股639,686,40899.9374%00.0000%400,5000.0626%
总体3,778,467,49099.8504%4,519,2570.1194%1,141,5740.0302%

普通

决议

2014年度报告及经审计财务报告A股3,138,876,22299.8357%4,519,2570.1437%645,9340.0205%
H股639,686,40899.9374%00.0000%400,5000.0626%
总体3,778,562,63099.8529%4,519,2570.1194%1,046,4340.0277%

普通

决议

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方案A股3,137,116,12299.7797%4,888,4370.1555%2,036,8540.0648%
H股639,686,40899.9374%00.0000%400,5000.0626%
总体3,776,802,53099.8064%4,888,4370.1292%2,437,3540.0644%
普通

决议

关于2015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A股3,131,075,77299.5876%12,304,6530.3914%660,9880.0210%
H股631,830,83898.7102%7,855,5701.2273%400,5000.0626%
总体3,762,906,61099.4392%20,160,2230.5328%1,061,4880.0281%
普通

决议

关于继续与华润合作的议案A股1,493,252,50299.6467%4,931,7310.3291%362,4600.0242%
H股639,686,40899.9374%00.0000%400,5000.0626%
总体2,132,938,91099.7337%4,931,7310.2306%762,9600.0357%
普通

决议

关于授权发行债券的议案A股3,138,819,54599.8339%4,538,5800.1444%683,2880.0217%
H股624,721,64297.5995%14,964,7662.3379%400,5000.0626%
总体3,763,541,18799.4560%19,503,3460.5154%1,083,7880.0286%

注:华润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关于继与续华润合作的议案”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麻云燕、王翠萍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有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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