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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5月2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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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十四次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002306 证券简称:*ST云网 公告编号:2015-126

债券代码:112072 债券简称:ST湘鄂债 风险提示编号:44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十四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以下风险:

一、公司股票相关风险

1、公司可能被法院受理破产事项申请及被宣告破产的风险

根据《2014年度审计报告》,公司目前资产负债率为105.37%,其中主要负债包括“ST湘鄂债”、1.1亿元信托贷款和4000万元银行借款、部分预收账款、应付供应商货款等。公司因无法在付息日4月7日之前筹集到足额资金用于支付利息及回售款项,已构成对本期债券的违约;同时根据《2014年度审计报告》,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连续两年亏损,且净资产为负值,公司于2015年4月30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债权人或受托管理人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公司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且被法院依法受理,公司将于收到法院受理公司重整、破产清算申请的裁定文件的当日立即向深交所报告,申请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于次一交易日起停牌一天,并及时披露相关破产受理公告。深交所将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二十个交易日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对该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实施停牌。在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二十个交易日期间,公司将至少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公司破产程序的进展情况,提示终止上市风险。

公司可以在法院作出批准公司重整计划、和解协议,或者终止重整、和解程序的裁定时向本所提出复牌申请,并根据破产事项的进度及时发布相关公告;深交所亦可以视情况调整该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停牌与复牌时间。

若公司最终被法院宣告破产,公司将在收到法院宣告公司破产的裁定文件的当日向深交所报告并于次日公告。深交所有权在公司发布公告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公司股票是否终止上市的决定,并有权作出是否终止公司债券上市的决定。

2、因重大信息披露违反法律法规导致暂停上市的风险

2014年10月12日,中国证监会向公司下达《调查通知书》(稽查总队调查通字141906号),因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的行为,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截至目前,相关调查尚未结束。

如公司因前述立案调查结果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13.2.1条第(八)项规定的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情形,公司股票将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交易三十个交易日,交易期满后将被暂停上市。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的要求,在退市风险警示期间,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公司股票将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司提请投资者充分关注前述公司被立案调查事项和相关进展,以及公司股票因此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理性投资。

3、其他导致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

公司2013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公司发布的《2014年度审计报告》,201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8374.05万元,2014年全年继续亏损,且最近一期经审计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105448.83万元,2014年期末公司净资产为-8641.77万元,年审机构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3.2.1条之规定,公司股票于2015年4月30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2015年第一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239.77万元,并预计2015年上半年度经营业绩将继续亏损,净利润预计为-9500万元至-8000万元。2015年初以来公司未有股东资本性投入,且经营业绩持续亏损,因此公司净资产存在进一步减少的可能性。若公司被实施风险警示后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公司股票存在被暂停上市的风险:

(1)公司被实施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即2015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继续为负值;

(2)公司被实施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即2015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继续为负值;

(3)公司被实施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即2015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继续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ST湘鄂债”的相关风险

1、“ST湘鄂债”将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因公司2013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公司发布的《2014年度审计报告》,2014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8374.05万元。本期债券于2014年10月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继续为负值且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上市规则》第6.5条第一款之规定,因发行人最近两年连续亏损,债券被暂停上市后,首个会计年度审计结果显示发行人继续亏损的,其债券将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进行审核,深圳证券交易所根据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作出是否终止该债券上市的决定。因此本公司特此提示各投资者本公司债券存在终止上市的风险。。

2、“ST湘鄂债”回售兑付风险

“ST湘鄂债”付息日及回售资金到账日为2015年4月7日,截至付息日,公司通过大股东财务资助、处置资产、回收应收账款等方式仅收到偿债资金16,140.33万元,尚有24,063.1万元未筹集到,无法在4月7日之前筹集到足额资金用于支付利息及回售款项,构成对本期债券的违约。公司于2015年4月30日发布《关于支付“ST湘鄂债”第三期利息和部分本金的公告》,向“ST湘鄂债”全体投资者全额支付2015年应付利息以及延迟支付期间的违约金,并向已登记回售部分债券持有人按照35%的比例部分偿付其到期应付本金以及延迟支付期间违约金。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资金紧张,回售资金尚存巨大缺口,存在无法偿付剩余“ST湘鄂债”及支付足额违约金的风险。

公司于2015年4月24日收到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发来的《贷款提前到期通知书》,公司目前面临1.1亿元信托贷款违约的风险。根据公司2015年5月5日收到的北京市中信公证处《通知函》,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已申请对公司财政予以强制执行。若公司已抵押的西安房产、武汉房产处置所得金额不能或仅能覆盖公司上述贷款本息,这将对公司债受托管理人广发证券(为已抵押的两处房产的第二顺位抵押权人代表)实现抵押权及获得清偿产生重大消极影响。

三、公司经营风险

1、传统餐饮业务业绩继续亏损的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为餐饮业。目前公司酒楼门店共有七家,且“湘鄂情”系列商标处于转让登记阶段,餐饮业务处于持续亏损的状态没有得到根本扭转,酒楼业务、快餐业务仍然处于持续亏损中,团餐业务盈利有限。与此同时,原材料,房租、劳动力等生产要素价格持续增长,使得公司餐饮业务扭亏困难增大,公司存在餐饮业务持续亏损的风险。

2、新业务发展停滞的风险

公司目前主业仍然为餐饮业,且持续两年亏损,现金流极为紧张。公司原计划将主营业务转变为新媒体、大数据,并逐步将餐饮等资产和相关负债剥离。公司目前不具备定向增发等再融资条件,很难在短时间内筹集解决推进新媒体大数据业务所需的巨额资金。包括程学旗、熊辉在内的新业务方面的专业董事已经辞职,对新业务的后续发展将产生较大负面影响。在新业务目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内不能产生收入贡献的情况下,公司新业务能否顺利实施存在极大不确定性。

2015年4月8日,深圳市中科云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原深圳市爱猫新媒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员工签署了解除劳动关系协议。2015年4月10日,北京爱猫科技有限公司与员工签署了解除劳动关系协议。2015年4月16日,上海爱猫新媒体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与员工签署了解除劳动关系协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收回的风险

目前公司存在大额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收回的风险。公司2013年至2014年开展多笔对外投资,投资效益未达预期,投资效果不佳。公司对江苏中昱的预付款5000万元、北京燕山红书画合作预付款3000万元、广东富斯凯收购预付款1400万元、笛女影视拟收购预付款1600万元、“湘鄂情”系列商标转让尾款约4000万元等大额应收、预付款项至今无法收回,并产生较多纠纷导致公司现金流紧张,严重影响公司后续的生产经营,虽部分纠纷已动司法程序但仍存在无法按预期诉求获得应收及预付款项的风险。

4、公司银行账号被冻结的风险

鄂州职业大学因涉及房屋合同纠纷向湖北鄂州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公司,湖北鄂州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了该诉讼,并于2015年3月17日冻结了我公司在民生银行北京魏公村支行设立的“ST湘鄂债”偿债专户及公司在华夏银行武汉雄楚支行设立的银行账户,增加了公司偿债和经营的难度。

武汉金诚旅行社有限公司因与公司子公司湖北湘鄂情餐饮投资有限公司宴席消费额度采购合作协议纠纷向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公司,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了该诉讼,并于 2015 年 4 月 13 日和14日分别冻结了湖北湘鄂情餐饮投资有限公司在华夏银行设立的银行账户及公司在工行翠微路支行设立的银行账户。目前双方已签订《调解协议书》,正在办理解除银行账户冻结手续。

大厂回族自治县京恒安肉类有限公司因与公司孙公司北京湘鄂情速食食品有限公司货款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并通过法院于2015年5月8日冻结了北京湘鄂情速食食品有限公司在民生银行北京广安门支行设立的银行账户。目前该账户内资金约14.1万元,此账户非公司主要银行账户,不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3.3.1条第二款之规定。目前公司尚未收到该诉讼的相关法律文书。北京湘鄂情速食食品有限公司2014年经审计的总资产856.5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0.81%;经审计净资产-2545.95万元;经审计营业收入109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75%;经审计净利润-442.8万元。

鉴于目前公司债务较多,受债券违约事件影响,可能导致持续扩大引起连锁反应,公司及下属企业其他银行账户可能存在进一步被冻结的风险,且公司于2015年4月24日收到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发来的《贷款提前到期通知书》,公司目前面临1.1亿元信托贷款违约的风险,对公司偿还公司债及资产处置带来不利影响,日常经营困难亦将进一步加剧。同时,若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5、无法通过定增方式缓解资金紧张局面的风险

根据公司《2014年度审计报告》,公司连续两年业绩亏损且净资产为负,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公开发行新股条件;同时公司因公司债券违约且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结束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之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形,公司目前不具备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条件。公司已于2015年5月14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的议案》(该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同日与北京中金达合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等7名特定投资者签订《<关于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附生效条件之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原签订的《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附生效条件之股份认购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关系即告终止。公司目前无法通过定向增发的方式填补资金缺口,无法缓解资金紧张的局面,公司经营困境将持续。

四、公司治理风险

1、实际控制人长期境外未归

公司2014年12月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了《关于深交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孟凯先生2014年“十一”长假后至今境外未归,目前尚无明确回国意向。

2、实际控制人变更的风险

截至本公告日,孟凯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8,15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7%,全部股份均已质押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其股权收益权转让到期回购提供担保,且因实际控制人未及时履行承诺致“ST湘鄂债”违约,经受托管理人广发证券申请,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孟凯所持公司全部股份予以司法冻结。根据股东与中信证券签订《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的约定,若上述股份质押业务出现违约,质权人有权进行违约处置。司法机关亦可出具法律文书对冻结股份进行处置。另外,因控股股东孟凯先生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结束,公司可能存在实际控制人可能变更的风险。

3、稳定经营的风险

2014年初以来,受换届选举和业务转型影响的原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较大。自上市以来至2014年12月初,公司历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共有42位,其中29位已离职,13位在任。上述人员中于2014年1月20日因换届选举原因有5名董事、2名监事、2名高管不再继续任职。公司原财务总监、原审计负责人、原董秘、原董事长兼总裁先后离职,公司经营决策层稳定性受损。2014年12月截至2015年4月2日,公司有6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目前,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尚需补缺3名董事。由于资金流动性紧张局面没有得到根本改变,公司各项工作的开展难度持续增加,公司在保持经营稳定、人员稳定、资产安全等方面存在较大风险。

特此公告,敬请投资者特别关注上述风险!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306 证券简称:中科云网 公告编号:2015-127

债券代码:112072 债券简称:ST湘鄂债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债券“ST湘鄂债”暂停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本公司2013 年、2014年连续两年亏损,深圳证券交易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12修订)》第 6.3条等有关规定,于2015年5月8日对本公司做出了《关于北京湘鄂情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暂停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15】186号)。根据该决定,本公司发行的2012年公司债券(债券代码:112072,债券简称:ST湘鄂债)将于2015年6月1日起正式在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暂停上市,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债券暂停上市决定的主要内容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2014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 2013年、2014年连续两年亏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第6.3条等规定,公司发行的2012年公司债券将暂停上市。

二、暂停上市的安排

本公司由于无法在回售资金到账日之前筹集到足额资金用于支付本公司发行的 2012 年公司债券(债券代码:112072,债券简称:

ST湘鄂债)的利息及回售款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第6.2条之规定,经本公司申请,已于2015 年4月2日起停牌。即使公司筹集足额资金并全额支付债券利息及回售款项,公司债券因暂停上市将继续停牌。公司债券将于2015年6月1日起正式暂停上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债券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针对因本公司连续两年亏损导致本公司“ST湘鄂债”暂停上市可能的风险情况,本公司曾于2015年1月初至本公告日前共发布三十余次风险提示公告,向投资者说明有关情况,提示关于“ST湘鄂债”暂停上市、回售兑付以及持续停牌的相关风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因发行人最近两年连续亏损,债券被暂停上市后,首个会计年度审计结果显示发行人继续亏损的,其债券将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进行审核,深圳证券交易所根据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作出是否终止该债券上市的决定。因此本公司特此提示各投资者本公司债券存在终止上市的风险。

特此公告。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306 证券简称:*ST云网 公告编号:2015-128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3、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股东大会,于2015年5月22日上午10:00在公司北京办公总部会议室(北京市朝阳区鼓楼外大街23号龙德行大厦5层)以现场会议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4月29日和5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分别刊登了《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新后)》(公告编号:2015-96)。

2、召开时间:2015年5月22日 上午10:00

3、召开地点: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总部会议室(北京市朝阳区鼓楼外大街23号龙德行大厦5层)

4、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6、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万钧先生

7、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及股东代表6名(以下简称“股东”),代表股份数为181,572,8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2.6966%。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78人 ,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2,268,08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2835%。

3、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投资者共计84人,拥有及代表的股份为 183,840,88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2.9801%。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李娜、孙迪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下列议案:

1、《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有效票 183,840,881股;

同意票 183,35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56%;

反对票362,1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70%;

弃权票12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有效票2,280,881股;

同意票1,79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6889%;

反对票 362,1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8790%;

弃权票12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321%。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2以上通过。

2、《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有效票183,840,881股;

同意票183,32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85%;

反对票 362,1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70%;

弃权票15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4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有效票2,280,881股;

同意票1,76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3122%;

反对票362,1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8790%;

弃权票15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088%。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2以上通过。

3、《公司2014年度报告及摘要》

有效票183,840,881股;

同意票183,32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85%;

反对票 362,1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70%;

弃权票15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4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有效票2,280,881股;

同意票1,76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3122%;

反对票362,1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8790%;

弃权票15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088%。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2以上通过。

4、《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有效票183,840,881股;

同意票183,32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85%;

反对票 362,1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70%;

弃权票15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4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有效票2,280,881股;

同意票1,76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3122%;

反对票362,1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8790%;

弃权票15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088%。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2以上通过。

5、《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有效票183,840,881股;

同意票183,32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85%;

反对票 362,1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70%;

弃权票15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4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有效票2,280,881股;

同意票1,76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3122%;

反对票362,1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8790%;

弃权票15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088%。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2以上通过。

6、《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有效票183,840,881股;

同意票 183,32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85%;

反对票376,1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46 %;

弃权票 14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6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有效票2,280,881股;

同意票 1,76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3122 %;

反对票376,1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4928%;

弃权票14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950%。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2以上通过。

7、《关于201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有效票183,840,881股;

同意票183,32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80%;

反对票363,0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75%;

弃权票15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4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有效票 2,280,881股;

同意票1,76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2728%;

反对票363,0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9185%;

弃权票15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088%。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2以上通过。

8、《关于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股东孟凯先生回避表决)

有效票2,280,881股;

同意票1,76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3122%;

反对票362,1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8790%;

弃权票15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08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有效票2,280,881股;

同意票1,76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3122%;

反对票362,1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8790%;

弃权票15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088%。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2以上通过。

9、《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14年度薪酬的议案》(关联股东孟凯先生回避表决)

有效票 2,280,881股;

同意票 1,76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3122%%;

反对票362,1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8790%;

弃权票15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08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有效票2,280,881股;

同意票1,76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3122%;

反对票362,1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8790 %;

弃权票15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088%。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2以上通过。

10、《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有效票 183,840,881股;

同意票183,32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85%;

反对票362,1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70%;

弃权票15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4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有效票2,280,881股;

同意票1,76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3122%;

反对票362,1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8790%;

弃权票15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088%。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2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决议内容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2014年股东大会决议》

2、《关于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三日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

“ST湘鄂债”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特别提示:

1、根据《北京湘鄂情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的决议,除非特别说明外,须经代表本期债券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意方为有效。

2、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期公司债券的持有人)均有同等约束力。

鉴于中科云网未能于2015年4月7日及时足额支付本期债券第三期利息及回售本金,构成对本期债券的违约。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北京湘鄂情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债券受托管理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决定召开2015年第三次“ST湘鄂债”债券持有人会议(以下简称“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本次会议采取非现场(网络)形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即为网络投票时间,在该时间段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即视为出席本次非现场(网络)会议。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6月8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 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6月7日下午15:00至2015年6月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集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会议召开方式:非现场(网络)会议

4、投票方式:网络投票。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债券持有人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债券持有人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5、债权登记日:有权出席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权登记日为2015年6月1日。

6、会议审议事项:关于提高“ST湘鄂债”违约金比例的议案(议案全文见附件)。

二、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上,债券持有人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一)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9507

2、投票简称:湘鄂债投

3、投票时间:2015年6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ST湘鄂债“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该次债权人会议的议案序号参加表决。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所示:

议案序号议案内容委托价格
总议案以下所有议案统一表决100.00
议案 1关于提高“ST湘鄂债”违约金比例的议案1.00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未参加投票,或表决意见填写“3股”视为弃权。

表决意见类型委托数量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4)债券持有人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如债券持有人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债券持有人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债券持有人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6月7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5年6月8日下午15:00。

2、债券持有人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 “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 http://www.szse.cn 或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5分钟即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债券持有人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债券持有人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债券持有人账户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债券持有人仅对其中一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债券持有人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纳入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总数的计算;对于该债券持有人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表决程序和效力

1、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拟审议事项表决时,以每一张本期债券(面值为人民币100元)为一票表决权,只能投票表示:同意或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有表决权的本期债券张数对应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2、持有发行人10%以上股权的股东及发行人的其他重要关联方所持债券没有表决权,并且其代表的本期债券张数不计入出席本期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出席张数。

3、除非特别说明,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须经代表本期债券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和/或代理人同意方为有效。

4、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期公司债券的持有人)均有同等约束力。

5、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后,发行人以公告形式通知债券持有人。

六、其他事项

因本次不设现场会议,债券持有人对本次会议的召开过程、投票程序或议案等有任何疑问或建议,可拨打以下咨询电话:010-56571635、010-56571636、020-87555888-8439,或发送邮件至以下邮箱:112072@gf.com.cn。

本通知内容若有变更,会议召集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以公告方式在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日5天前发出补充通知。债券持有人会议补充通知将在刊登会议通知的同一指定报刊或互联网网站上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特此通知。

附件:

本次会议议案

附件 1:

会议议案一:

关于提高“ST湘鄂债”违约金比例的议案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4月5日发行了北京湘鄂情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

鉴于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无法于2015年4月5日足额支付本期债券应付利息及回售款项。根据本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发行人对本期债券构成违约,受托管理人可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指示,要求发行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迟延支付的本期债券本金或利息的每日万分之二点一计算。因发行人现处于非正常经营状态,2014年年报显示其巨额亏损,且其实际控制人孟凯已经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鉴于发生上述情况,部分债券持有人在“ST湘鄂债”2015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大会中提出每日万分之二点一的违约金比例过低。因此,受托管理人特提请债券持有人审议:授权受托管理人要求发行人支付违约金,并将《受托管理协议》第7.4条中约定的违约金比例从每日万分之二点一提高至每日万分之五。

特别说明: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六章第九条之约定,如果决议是根据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的提议做出的,该决议经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通过并经发行人书面同意后,对发行人和全体债券持有人有约束力。 因此,若该议案获得通过,受托管理人将按照上述约定将议案表决结果提交发行人审议。在发行人书面同意的情况下,该违约金比例变更对发行人和全体债券持有人有约束力。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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