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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获批的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于2015年3月20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同意聘任王康先生为本行董事会秘书。
本行近日收到《中国银监会关于中信银行王康任职资格的的批复》(银监复[2015]361号),根据有关规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核准王康先生担任本行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王康先生自2015年5月21日起正式就任本行董事会秘书,本行原董事会秘书李欣先生的辞职同时生效。
王康先生的简历及其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须予披露的信息请参见本行于2015年3月21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本行网站(http://bank.ecitic.com)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行董事会对新任董事会秘书王康先生表示欢迎,对原董事会秘书李欣先生为本行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