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2008]38号公告,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以及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以下简称“《参考方法》”),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08年9月16日发布了《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调整旗下基金所持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公告》,本公司于2008年9月16日起对旗下基金持有的停牌股票等估值日无市价且对基金资产净值影响超过0.25%的投资品种的公允价值按照“指数收益法”估值确定。
2015年5月22日,本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股票“南洋股份”(股票代码:002212)、“东方铁塔”(股票代码:002545)、“江西长运”(股票代码:600561)、“实达集团”(股票代码:600734)、“正泰电器”(股票代码:601877)、“华谊嘉信”(股票代码:300071)、“中颖电子”(股票代码:300327)、“国通管业”(股票代码:600444)继续停牌,本公司依据指导意见等法规规定以及本公司长期停牌股票的估值政策和程序,经与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于2015年5月22日起对本公司旗下基金所持有的上述股票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
本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复牌后,若本基金管理人综合参考各项相关影响因素并与托管人协商,认为该证券交易当日的收盘价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本公司将采用收盘价对其进行估值,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本公司旗下基金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特此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5月23日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旗下投资组合减持山东滨州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受托管理的长信基金-鸿盛9号资产管理计划和长信基金-鸿盛10号资产管理计划,于2015年5月15日开始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交易方式减持山东滨州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活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截至2015年5月22日,累计减持26,235,968股,占渤海活塞总股本的比例为5.00%,价格区间为11.55元/股至13.48元/股。其中,长信基金-鸿盛9号资产管理计划减持9,761,408股,长信基金-鸿盛10号资产管理计划减持16,474,560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长信基金-鸿盛9号资产管理计划和长信基金-鸿盛10号资产管理计划合计持有渤海活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560,701股,占渤海活塞总股本的比例为0.49%。其中,长信基金-鸿盛9号资产管理计划持有559,480股,占渤海活塞总股本的0.11%,长信基金-鸿盛10号资产管理计划持有2,001,221股,占渤海活塞总股本的0.38%。
特此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5月23日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长信利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基金销售机构开通
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及参加申购、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优惠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经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等基金销售机构协商一致,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5年5月27日起,在交通银行等基金销售机构开通旗下长信利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长信利富基金”)的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以下简称“定投”)业务及参加部分基金销售机构的申购、定投申购费率优惠活动。
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开通转换、定投业务及参加申购、定投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基金名称、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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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开通转换、定投业务及申购、定投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开始时间
自2015年5月27日起。
三、转换、定投业务及申购、定投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具体内容
(一)转换业务
1、本次开通转换业务的基金销售机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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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转换业务适用基金范围
投资者可通过上述基金销售机构申请办理长信利富基金与长信利息收益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A、B级份额(A级别代码:519999;B级代码:519998)、长信银利精选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前端收费]、长信金利趋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前端收费]、长信增利动态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前端收费]、长信双利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前端收费]、长信利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恒利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纯债壹号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量化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内需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改革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量化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和长信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之间的双向转换业务。
若上述指定基金不在上述基金销售机构代销范围内的,则无法办理转换业务,具体可转换的基金范围以各基金销售机构实际上线情况为准。
若上述指定基金存在暂停或限制(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等情形的,则长信利富基金转换至上述指定基金的业务将受限制,具体参见本公司相关公告。
3、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
(1)长信利富基金与非货币型基金之间转换
计算公式:
转出确认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转出确认金额×赎回费率
补差费=(转出确认金额-赎回费)×补差费率÷(1+补差费率)
转入确认金额=转出确认金额-赎回费-补差费
转入确认份额=转入确认金额÷转入基金份额净值
(若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高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补差费为零)
(2)货币基金转至长信利富基金
计算公式:
转出确认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份额净值+转出份额对应的未结转收益
补差费=转出份额×转出基金份额净值×补差费率÷(1+补差费率)
转入确认金额=转出确认金额-补差费
转入确认份额=转入确认金额÷转入基金份额净值
(货币基金份额净值为1.00元,没有赎回费)
4、长信利富基金日常转换最低份额
各基金销售机构的转换起点份额以各机构的规定为准。
(二)本次开通定投业务的具体基金销售机构名称及定投业务起点金额、申购及定投申购费率优惠情况等详细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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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各基金销售机构的基金申购起点以各机构规定为准;
2、以上基金销售机构的申购费率及定投申购费率优惠后不低于0.6%(若折后费率低于0.6%的,按0.6%执行)(杭州数米除外);原申购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各基金参加费率优惠活动所享有的具体折扣请致电各基金销售机构咨询;
3、交通银行申购费率优惠活动截止日期为2015年6月30日,其他销售机构费率优惠截止日期以各机构届时公告为准。
四、重要提示
1、投资者在上述基金销售机构办理长信利富基金的转换、定投业务应遵循各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2、本公告仅对开通长信利富基金在上述基金销售机构的转换、定投业务及参加部分基金销售机构的申购、定投申购费率优惠活动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该基金的详细情况,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查阅该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3、本公告涉及上述业务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五、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有关事宜
1、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专线:4007005566(免长话费)
网站:www.cxfund.com.cn
2、上述各基金销售机构的各营业网点、客服电话、网站等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特此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