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068 股票简称:*ST华赛 公告编号:2015-49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定于2015年5月27日召开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于2015年5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了《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现发布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二)本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5月27日 14:50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5月26日—2015年5月2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27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26日15:00至2015年5月27日15:00期间。
(四)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公司股东应正确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五)出席对象:
1、截止2015年5月20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六)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4088号,深圳福田香格里拉大酒店三楼四川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均合法合规,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进行了披露。
(二)审议事项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三)审议事项的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详见公司于2015年5月1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华控赛格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凡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
1、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二)登记时间:2015年5月26日(星期二)13:30-17:30;2015年5月27日(星期三)9:00-12:00,13:30-14:50。
(三)登记地点:深圳市大工业区兰竹东路23号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部
(四)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后)、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27日9:30-11:30;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0068;投票简称:华赛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股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会议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
具体情况如下表:
■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若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 11:30前发出后,当日下午 13:00即可使用;若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 11:30后发出后,次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2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至2015年5月2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期间。
五、投票注意事项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将按以下规则处理: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公司证券部 韩逸
电话:0755-28339057
传真:0755-89938787
地址:深圳市大工业区兰竹东路23号
邮编:518118
(二)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附件: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二日
附: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
致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于2015年5月27日在深圳福田香格里拉大酒店三楼四川厅(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4088号)召开的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对全部议案行使以下表决权:
■
注:1、请在对应表决栏中用“√”表示。
2、对于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时。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股票代码:000068 股票简称:*ST华赛 公告编号:2015-50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及供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近日,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清控人居环境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控环境”)分别签订了系列技术咨询服务及供货合同,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技术咨询服务类合同
清控环境分别与黄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呼和浩特市水务局、萍乡市财政局、迁安市城乡规划局、玉溪市规划局南宁市城市内河管理处等就申报2015年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编制签订了《合同书》,与南宁市城市内河管理处就南宁市竹排江上游植物园段(那考河)流域治理PPP项目签订了《技术服务合同》,与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就贵安新区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签订了《技术咨询合同书》。相关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黄冈市申报2015年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编制合同书》
委托人:黄冈市住房和城市建设委员会
编制人:北京清控人居环境研究院有限公司
咨询服务内容:黄冈市申报2015年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编制。
合同费用:合同的编制费为人民币捌拾万元整。
关联关系:合同对方为政府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呼和浩特市申报2015年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技术服务合同书》
委托人:呼和浩特市水务局
受托人:北京清控人居环境研究院有限公司
技术服务内容:呼和浩特市申报2015年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
合同费用:项目编制费为人民币壹佰万元整。
关联关系:合同对方为政府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萍乡市申报2015年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编制合同书》
委托人:萍乡市财政局
编制人:北京清控人居环境研究院有限公司
咨询服务内容:萍乡市申报2015年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编制。
合同费用:合同的编制费为人民币壹佰伍拾万元整。
关联关系:合同对方为政府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4、《迁安市申报2015年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编制合同书》
委托人:迁安市城乡规划局
编制人:北京清控人居环境研究院有限公司
咨询服务内容:迁安市申报2015年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编制。
合同费用:合同的编制费为人民币壹佰伍拾万元整。
关联关系:合同对方为政府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5、《玉溪市申报2015年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及相关申报材料编制合同书》
委托人:玉溪市规划局
编制人:北京清控人居环境研究院有限公司、玉溪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服务内容:玉溪市申报2015年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编制。
规划费用:合同的设计费用共计壹佰贰拾万元整。其中清控环境设计费柒拾伍万元整,玉溪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设计费为肆拾伍万元整。
关联关系:合同对方为政府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6、南宁市竹排江上游植物园段(那考河)流域治理PPP项目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合同》
发包人:南宁市城市内河管理处
承包人:北京清控人居环境研究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南宁市竹排江上游植物园段(那考河)流域治理PPP项目技术咨询。
费用及服务期限: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叁拾万元整,承包人实际承担的服务期限原则上不超过六个月。
关联关系:合同对方为政府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7、《贵安新区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咨询服务》
委托方: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顾问方:北京清控人居环境研究院有限公司
咨询服务范围:包括贵安新区辖区全部范围,下辖贵阳和安顺市的21个乡镇,土地总面积1895平方公里(含红枫湖等水域面积)。部分生态环境要素规划研究范围适当扩大到贵阳市和安顺市的周边地区。
服务费用:项目报酬(咨询经费)为人民币贰佰捌拾贰万捌仟捌佰元。
关联关系:因公司董事童利斌先生为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董事长,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方。关联方详情见2015年3月24日披露的《关于2015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公告》。
二、供货类合同
清控环境与北京同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方软件”)签订了《采购项目合同》。相关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成都市排水数字化管理系统设施信息管理子系统采购项目合同》
1、合同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同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法定代表人:陆致成
注册资本:4100万元
成立日期:2000年06月28日
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王庄路1号清华同方科技大厦A座5层501室
经营范围: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不含固定网电话信息服务和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8年07月10日)。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机械设备、通讯设备、电子产品。(未取得行政许可的项目除外)
2、合同主要条款
项目名称:成都市排水数字化管理系统设施信息管理子系统的系统集成服务
服务内容:清控环境的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硬件采购、软件采购、信息系统设计、软件开发、技术服务。
合同价款:合同价款总额为人民币伍佰贰拾万伍仟伍佰叁拾贰元肆角伍分。
关联关系:公司董事童利斌先生兼任同方软件股东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同方软件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关联方详情见2015年3月24日披露的《关于2015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公告》。
三、合同审议程序
上述合同均为清控环境的日常性经营行为,其中关联交易已于2015年4月24日经公司召开的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清控环境签订的技术咨询服务及供货类合同,有利于其业务在各地的进一步拓展,有利于其技术及品牌的进一步推广。
2、上述合同为日常性经营的技术咨询服务及供货合同,不会对本年度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3、合同的签订与履行不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业务独立性,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合同对方当事人形成依赖。
五、备查文件
1、《黄冈市申报2015年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编制项目合同》;
2、《呼和浩特市申报2015年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技术服务合同书》;
3、《萍乡市申报2015年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编制合同书》;
4、《迁安市申报2015年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编制合同书》;
5、《玉溪市申报2015年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及相关申报材料编制合同书》;
6、《南宁市竹排江上游植物园段(那考河)流域治理PPP项目技术服务合同》;
7、《贵安新区生态文明建设规划技术咨询合同书》;
8、《成都市排水数字化管理系统设施信息管理子系统采购项目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