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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5月22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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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870 证券简称:*ST厦华 编号:临2015-040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本公司股东厦门鑫汇贸易有限公司正对本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已于2015年1月19日起停牌。并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分别自2015年2月19日、3月19日继续停牌不超过1个月,同时披露了重组框架介绍、工作进展情况以及无法按期复牌的原因说明。停牌期间,本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2015年4月16日,公司发布《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继续停牌公告》,公司股票自2015年4月19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2个月。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审计、评估、尽职调查等各项工作仍在积极推进中。因有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工作的有关规定,公司将在股票继续停牌期间,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董事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及时公告并复牌。

 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21日

 证券代码:600870 证券简称:*ST厦华 公告编号:临2015-041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05-21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厦门市湖里区嘉禾路386号B幢东方财富广场2F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玲玲女士主持会议。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7人,董事李学龙因公务安排未能出席本次会议,董事高婷因生病身体不适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管列席参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14年度董事会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2014年度报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拟变更公司住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5-2017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议案名称:《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坏账核销及核销历史债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议案名称:《关于执行2014年新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和注销公司“长期股权投资”项下部分投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3、议案名称:《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4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4、议案名称:《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4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5、议案名称:《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审议的15项议案均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

 律师:黄臻臻、黄晓晶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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