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4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5年05月22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股票简称:广日股份 股票代码:600894 编号:临2015—019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71,428,571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5年5月27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为非公开发行限售股

 (二)非公开发行限售股情况

 经2014年4月1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372 号)批准,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日股份”或“公司”)向9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1,428,571股股份,各发行对象具体认购的股份数量及限售期如下:

 ■

 公司已于2014年5月2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股份登记托管及股份限售手续。根据相关限售期安排,上述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并预计于2015年5月27日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总股本数量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本次向武汉雷石融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东中科招商创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万家共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深圳市吉富启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名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经核查,截至公告日,上述限售股份持有人均履行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未以任何方式转让其在本次发行所认购的广日股份的股票。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其核查意见为:

 经核查,本次持有广日股份有限售条件股份的股东已履行相关承诺,本次解除限售股股份数量、本次实际可流通股份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解禁申请符合相关规定,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本保荐机构同意广日股份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71,428,571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5年5月27日;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

 八、上网公告附件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二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