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高新技术企业资质变动的原因
公司分别于2015年4月10日和2015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名称及注册地址的议案》。由于公司注册地址将变更至长沙市,公司已设立全资子公司湖南辰州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辰州有限”)承继原湖南辰州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辰州矿业”)本部及除湖南黄金洞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湖南新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含新邵四维矿产有限公司)以外的所有生产经营性资产。由于公司不再经营具体业务,拟由辰州有限承继原辰州矿业的高新技术企业资质。
二、办理程序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第十四条的规定:高新技术企业经营业务、生产技术活动等发生重大变化(如并购、重组、转业等)的,应在十五日内向认定管理机构报告;变化后不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应自当年起终止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需要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按本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办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主要程序如下:1.企业自我评价及申请;2.提交申请材料;3.合规性审查;4.认定、公示与备案。
目前,公司正在积极与相关主管部门联系沟通,办理高新技术企业资质变动事宜。
三、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辰州有限承继原辰州矿业高新技术企业资质存在不确定性,如辰州有限未能承继原辰州矿业高新技术企业资质,则原公司本部2015年将不再享受高新技术企业15%的企业所得税率优惠政策,将按2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预计减少2015年净利润约1,000万元。
公司将持续关注此事项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