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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5月2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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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49 证券简称:廊坊发展 公告编号:2015-019

 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5月1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新世纪步行街第八大街峰尚中心15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海滨先生主持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0人,出席 9 人,独立董事余菁因事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 3 人;

 3、 董事会秘书曹玫女士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邵为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于海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会议审议议案内容详见2015年5月1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三、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建康、肖秀君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主体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以及形成的会议决议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5月19日

 证券代码:600149 证券简称:廊坊发展 公告编号:临2015-020

 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于2015年5月15日通过专人送达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和材料。

 (三)公司于2015年5月1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人数为11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11人。

 (五)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海滨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选举邵为军先生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任命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时止。(个人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十九日

 附件:个人简历

 邵为军,男,汉族,1977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曾任香港瑞安集团管理见习员;浙江鑫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台州中泰置业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廊坊浙商新城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信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北京厚石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廊坊市国土土地开发建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廊坊空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董事;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证券代码:600149 证券简称:廊坊发展 公告编号:临2015-021

 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 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于2015年5月15日通过专人送达方式发出本次监事会会议的通知和材料。

 (三)公司于2015年5月19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廊坊市新世纪步行街第八大街峰尚中心15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的监事人数为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3人。

 (五)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于海杰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于海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监事会通过任命之日起至第七届监事会届满时止。(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十九日

 附件:个人简历

 于海杰,男,汉族,1975年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曾在廊坊市固安县统计局、廊坊市统计局、廊坊市政府办公室、廊坊市粮食局工作。现任廊坊市国土土地开发建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纪委书记、党委委员,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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