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16 证券简称:华北高速 公告编号:2015-32
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5年4月17日召开的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已在2015年4月18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本次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9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8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新股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72元;持有非股改、非新股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76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2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4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5月25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年5月26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2015年5月2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股息将于2015年5月2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股东的股息由公司自行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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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施惊雷、高莹
咨询电话:010-58021999
传真电话:010-58021229
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五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916 证券简称:华北高速 公告编号:2015-33
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名称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近日接到股东单位北京首发京津塘高速公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书面通知,该公司于2015年4月23日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丰台分局核准,名称变更为北京首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50000万元,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彭顺义。该公司为北京市首都公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北京首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发起人股东,现持有本公司股份132,327,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2.14%。
特此公告
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