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67 证券简称:鞍重股份 公告编号:2015—031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5年5月19日13点30分在公司3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5年5月8日以通讯、邮件等方式发出,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为9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公司董事高永春先生、温萍女士、白璐女士因公出差委托董事梁晓东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9800万对外投资成立合资公司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中小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告的相关内容。
2、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鞍山熠腾重工科技有限公司与鞍山华夏道路工程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杨永柱先生、温萍女士、黄涛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在董事会会议上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中小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告的相关内容。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相关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5月19日
证券代码:002667 证券简称:鞍重股份 公告编号:2015—032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15年5月19日14点30分在公司3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5年5月8日以通讯、邮件等方式发出,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为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9800万对外投资成立合资公司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中小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告的相关内容。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鞍山熠腾重工科技有限公司与鞍山华夏道路工程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中小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告的相关内容。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相关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5年5月19日
证券代码:002667 证券简称:鞍重股份 公告编号:2015—033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自有资金投资成立合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扩大公司经营业务范围,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公司与山东东明石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明石化”)成立成品油销售合资公司,拟投资总额2亿元,其中公司投资9800万,占投资总额的49%。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9800万对外投
资成立合资公司的议案》,该议案获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湖北东明石化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名称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公司地址:武汉市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亿元(¥20000万元);
首期投资:人民币陆百万元(¥600万元)
股权比例:山东东明石化集团有限公司占51%(即人民币306万元)
公司占49%(即人民币294万元);
根据合资公司业务发展情况,由双方按股权比例在三年内将剩余资本金缴足。
三、合作方介绍
公司名称:山东东明石化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东明县黄河路27号;
注册资本:123932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湘平;
主营业务:原油加工、石油化工、氯碱化工、精细化工、天然气化工及成品油(气)销售等。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1、截止本公告日,尚未签订相关协议,协议签署后均以现金方式出资共同成立合资公司;
2、合资公司人员构成
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由股东委派,股东会任选,东明石化推荐三人,公司推荐二名
监事会三名,双方各推荐一名,剩余一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董事长一名,由东明石化推荐
总经理一名,由公司推荐
副总经理两名,双方各推荐一名
财务总监一名,由东明石化推荐
财务部长一名,由公司推荐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 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在决定投资上述项目之前,公司已对该项目的市场前景进行谨慎分析和论证,充分考虑了项目产品和服务的市场需求,预期该项目在可预见的未来一定时间内具有一定的市场前景。但尽管如此,由于宏观环境和市场本身具有的不确定因素,仍有可能使该项目在实施后面临一定的市场风险。
本项目投资事项尚处于筹备阶段,投资行为尚需双方有权决策机关审批,存在不确定性。
(二)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对公司2015年度的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该项目若能成功实施,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有利于进一步拓展公司产业链、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
本公司将根据合资事项的最新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5月19日
证券代码:002667 证券简称:鞍重股份 公告编号:2015—034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根据鞍山华夏道路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工程”)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鞍山熠腾重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熠腾重工”,系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鞍重股份”)的全资子公司)拟与华夏工程签订工业品买卖合同,向华夏工程出售间歇式沥青混合料搅拌设备,合同金额为人民币558万元。
华夏工程的法定代表人为杨永柱先生,杨永柱先生系鞍重股份的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鞍山熠腾重工科技有限公司系鞍重股份的全资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鞍山熠腾重工科技有限公司与鞍山华夏道路工程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获同意票6票,反对
票0票,弃权票0票,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董事杨永柱先生、温萍女士、黄涛先生回避表决。
3、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4、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情况介绍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华夏工程)
(1)公司名称:鞍山华夏道路工程有限公司
(2)公司住所:高新区千山路368号
(3)法定代表人:杨永柱
(4)注册资本:壹佰万元整
(5)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道路工程施工、养护、绿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机械设备、沥青拌合站设备租赁;激光设备、结构件制作(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
(6)主要股东:杨永柱出资人民币60万元,李霞(身份证号:2103111973XXXX1226)出资人民币20万元,李怡(身份证号:2101051964XXXX4361)出资人民币20万元。
(7)基本财务数据:截至?2015年?4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819.60万元,净资产68.62万元,该公司主营业务收入0?万元,净利润-31.3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关联方基本情况(熠腾重工)
(1)公司名称:鞍山熠腾重工科技有限公司
(2)公司住所:高新区千山路294号
(3)法定代表人:杨琪
(4)注册资本:壹仟万元整
(5)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矿山、冶金、建筑成套设备、机电、环保除尘、沥青拌合站设备技术研发、制作(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安装、调试、维护、技术咨询服务;铆焊、机械加工;钢材改制销售;工程设备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主要股东: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
(7)基本财务数据:截至?2015年?4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2648.96万元,净资产830.98万元,该公司主营业务收入0?万元,净利润-48.0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杨永柱为鞍重股份实际控制人,并持有鞍重股份 2040 万股,占鞍重股份总股份的 30.01%。并持有华夏工程60%股权,华夏工程为本公司关联法人,熠腾重工为鞍重股份的全资子公司,华夏工程和熠腾重工双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4、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交易系华夏工程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华夏工程对熠腾重工支付的款
项不存在形成坏账的可能性,也不存在不能履约的情形。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熠腾重工向华夏工程出售:间歇式沥青混合料搅拌设备,规格:LB—5000,价格为:558万元/套(待定),合同生效之日起1月内发货。
结算方式:合同签定后1周内付预付款10%,发货前再付50%,验收合格后付30%,余款在验收合格后1年内付清, 验收合格后卖方向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定价原则:上述关联交易的价格按照公允性的原则,依据市场条件公开、合理地确定。
定价依据:以熠腾重工向与其无关联第三方客户销售同类货物所确定的最终价格为标准协商确定。
四、关联交易必要性说明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熠腾重工与华夏工程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对于华夏工程的生产经营是必要的。
2、上述关联交易定价以市场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鞍重股份和鞍重股份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上述关联交易金额较小,不会对熠腾重工业务独立性造成影响,熠腾重工主要业务没有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自今年年初至披露日熠腾重工与华夏工程累计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 0.00 元。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相关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