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报喜鸟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5月15日接到股东陈一帆及其一致行动人陈章银减持股份的通知,其已于 2015年4月23日至2015年5月14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累积减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58,433,4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857%。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一)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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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201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10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该方案除权除息日为2015年4月30日,以上数据均按除权后计算。详细情况请参阅公司同日刊登的《浙江报喜鸟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承诺及履行情况
陈章银承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向其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前述锁定期期满后,若仍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管,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本次减持前,上述承诺已履行完毕,本次减持未违反上述承诺。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减持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后,陈一帆和陈章银不再属于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
3、上述权益变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浙江报喜鸟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备查文件
1、《浙江报喜鸟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浙江报喜鸟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