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25 证券简称:大豪科技 公告编号:2015014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如有董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 2015 年 5 月13 日、5月14日和5月1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其他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公司承诺,截止目前及未来三个月内,不会策划上述重大事项。
2、经公司向控股股东北京一轻控股有限责任公司问询,北京一轻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也向公司实际控制人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实,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并承诺未来三个月内不会筹划上述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网站,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报刊、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十六日
报备文件
1、 公司控股股东北京一轻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的书面回函
证券代码:603025 证券简称:大豪科技 公告编号:2015-015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5月1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东路1号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郑建军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于雳因公务未能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王晓军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 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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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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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投资理财期限内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以上额度内具体实施本次委托理财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为控制风险,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为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以上额度内的资金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的债券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得质押,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390,92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反对票1000股;弃权票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票22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74%;反对票1000股;弃权票0股。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投资理财期限内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以上额度内具体实施本次委托理财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为控制风险,公司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应为低风险与收益相对稳定的理财产品。以上额度内的资金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的债券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得质押。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390,92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反对票1000股;弃权票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票22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74%;反对票1000股;弃权票0股。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5]542号文件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5,100万股,公司总股本由本次发行前的39,600万股变更为44,700万股。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39,600万元变更为44,700万元。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390,92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反对票0股;弃权票2100股。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390,92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反对票0股;弃权票2100股。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390,92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反对票0股;弃权票2100股。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经审计的截至2014年12月31日母公司口径未分配利润为313,627,576.00元及2014年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利润为218,902,325.48元,同意公司以目前总股本44,7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4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
表决情况:同意票390,918,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反对票0股;弃权票480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票18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57%;反对票0股;弃权票4800股。
上述议案中,议案1、2、3、4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其余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2以上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聪晓、赵巍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席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