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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5月1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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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冰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延期回复《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
一次反馈意见》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11 证券简称:烟台冰轮 公告编号:2015-031

 烟台冰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延期回复《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

 一次反馈意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烟台冰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50149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烟台冰轮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详见公司于2015年4月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烟台冰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的公告》。

 公司收到反馈意见后,已会同所聘请的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有关问题逐项予以落实。由于本次涉及核查事项较多,工作量较大,相关资料还需要进一步论证和补充完善,预计无法在3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反馈意见的书面回复。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关于延期回复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的请示》,申请延期提交书面回复材料。待回复材料准备完毕后,公司将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反馈意见》的书面回复。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方可实施。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烟台冰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五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811 证券简称:烟台冰轮 公告编号:2015-032

 烟台冰轮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烟台冰轮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于2015年5月15日在烟台市芝罘区冰轮路1号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烟台冰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已于2015年4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www.cninfo.com.cn网站发布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由董事长李增群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的代理人共14人,代表股份952321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13%,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为13人,代表股份461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7%。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长李增群先生,董事、总经理王强先生,董事、副总经理卢绍宾先生,监事会主席董大文先生,监事王旭光先生,董事会秘书孙秀欣先生,财务负责人吴利利女士,山东星河泰律师事务所事务所张行礼、王道斌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议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议案的表决结果

 1、董事会2014年度工作报告;

 同意9482105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99.57%;反对411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0.4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0%。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06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96%;反对4111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0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议案以普通决议通过。

 2、监事会2014年度工作报告;

 同意9482105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99.57%;反对411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0.4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0%。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06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96%;反对4111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0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议案以普通决议通过。

 3、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9482105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99.57%;反对411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0.4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0%。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06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96%;反对4111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0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议案以普通决议通过。

 4、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9482105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99.57%;反对411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0.4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0%。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06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96%;反对4111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0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议案以普通决议通过。

 5、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烟台冰轮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2014年度实现净利润203,566,810.96 元,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20,356,681.10 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560,118,644.78元,扣除年度内已分配2013年度现金股利39,459,726.19 元,本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03,869,048.45 元。

 以2014年12月31日总股本394,597,41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1.00元(含税),合计39,459,741.70元。

 同意9477775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99.52%;反对454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0.4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0%。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3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8%;反对4544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议案以普通决议通过。

 6、《关于聘请2015年度审计机构及支付审计费用的议案》;

 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15年度为公司审计,审计费用为75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5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

 同意9482105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99.57%;反对411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0.4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0%。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06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96%;反对4111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0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议案以普通决议通过。

 7、关于选举史卫进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9482105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99.57%;反对411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0.4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0%。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06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96%;反对4111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0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议案以普通决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山东星河泰律师事务所张行礼、王道斌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烟台冰轮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烟台冰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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