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5月1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厦门国际航运中心E栋11楼1号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邓启东董事因公出差未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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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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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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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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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议案名称:2015年度期货套保业务计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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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议案名称:关于续聘201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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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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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表决结果含象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投票数。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珂、周腾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