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5月15日上午9:00-12:00
(2)网络投票表决时间:2015年5月14日—2015年5月1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14日15:00至2015年5月1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太原市晋阳街南一条10号漳泽电力13楼第九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文生元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共25人,代表股份1,344,230,3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9.64%。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5人,代表股份1,343,960,5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9.63%;
(2)通过网络投票股东20人,代表股份269,8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1%。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四、提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提交的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344,176,5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反对2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弃权2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0,275,6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总数的99.92%;反对2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总数的0.04%;弃权2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总数的0.04%。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344,176,5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反对2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弃权2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0,275,6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总数的99.92%;反对2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总数的0.04%;弃权2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总数的0.04%。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1,344,176,5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反对2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弃权2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0,275,6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总数的99.92%;反对2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总数的0.04%;弃权2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总数的0.04%。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344,176,5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反对2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弃权2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0,275,6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总数的99.92%;反对2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总数的0.04%;弃权2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总数的0.04%。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44,170,4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反对5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0,269,5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总数的99.91%;反对5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总数的0.09%;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344,176,5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反对2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弃权2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0,275,6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总数的99.92%;反对2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总数的0.04%;弃权2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总数的0.04%。
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44,176,5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反对2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弃权2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0,275,6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总数的99.92%;反对2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总数的0.04%;弃权2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总数的0.04%。
表决结果:通过。
8、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股东同煤集团(持有公司30.17%的股份)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山西省国资委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365,033,7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反对2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弃权2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0,275,6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总数的99.92%;反对2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总数的0.04%;弃权2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总数的0.04%。
表决结果: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44,176,5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反对2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弃权2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0,275,6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总数的99.92%;反对2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总数的0.04%;弃权2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总数的0.04%。
表决结果: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44,176,5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反对2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弃权2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0,275,6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总数的99.92%;反对2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总数的0.04%;弃权2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总数的0.04%。
表决结果: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山西科贝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安燕晨 何慧敏
3、结论性意见:股东大会召集、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代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七届十七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七届七次监事会决议;
3、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4、山西科贝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