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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5月1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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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869 股票简称:智慧能源 编号:临2015-040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本公司正在筹划重大事项,2015年5月9日发布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临2015-039),本公司股票自2015年5月11日开市起停牌。

 停牌期间,公司组织中介机构就相关事项进行沟通和讨论,截止本公告日,本次重大事项仍然在商讨、论证和完善过程中,具体方案仍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15年5月18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公司承诺:公司将尽快确定是否进行上述重大事项,并于本次股票停牌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含停牌当日)公告进展情况,并争取尽快复牌。

 特此公告。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五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869 股票简称:智慧能源 编号:临2015-041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项目中标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国家电网中标情况

 近期,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p.sgcc.com.cn )公示了国家电网公司江苏、浙江、上海等地2015年第一批配网线路材料协议库存等招标采购项目中标人名单,公司子公司远东电缆有限公司、新远东电缆有限公司为项目中标人之一,中标情况如下。

 ■

 二、其他重大合同中标情况

 ■

 上述各项目中标及其合同订单的履行,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但不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五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869 证券简称:智慧能源 公告编号:2015-042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5月1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宜兴市高塍远东大道6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张希兰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6人,董事长蒋锡培先生、董事卞华舵先生、独立董事马治中先生因公出差未参加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2人,监事陈金龙先生、毛建强先生、陈静女士因公出差未参加本次会议;

 3、 董事会秘书万俊先生因公出差未参加本次会议;列席的高管有汪传斌先生、孙录先生、朱长彪先生、蒋苏雯女士、刘志君先生。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 议案名称: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 议案名称: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 议案名称: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 议案名称:2014年度报告及其报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 议案名称:2014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 议案名称:2015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 议案名称: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审计费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 议案名称:公司续聘内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审计费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 议案名称: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 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上述第七项议案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股东远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相应回避股份数734,882,391股。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建文、黄勇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之规定,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投资者可登录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查询。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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