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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5月15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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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沪港深优质企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5月15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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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基金募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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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本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未持有本基金;

 (3)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未持有本基金。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5月15日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调整估值方法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发 [2008]第38号)、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以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中基协发[2013] 第13号)的有关规定,经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托管银行协商一致,决定于2015年5月14日起对本公司旗下基金所持有”利亚德"(股票代码300296)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并采用中基协AMAC行业指数作为计算依据。

 在"利亚德"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恢复按市场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5月15日

 关于博时丝路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增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口银行”)签署的代理销售服务协议,自2015年5月15日起,本公司将增加汉口银行代理博时丝路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236)的销售业务。

 有关详情请咨询汉口银行客户服务热线:027-96558(武汉);4006096558(全国),访问汉口银行网站www.hkbchina.com;或致电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话费),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了解有关情况。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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