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第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于2015年5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董事7名,实际参加董事7名。出席会议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作决议有效。
二、董事会审议及表决结果
审议通过了《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以所持中地公司49%股权作质押担保接受8000万元人民币信托贷款的议案》。
为了实现公司的战略目标,公司以所持中地公司49%的股权作质押担保,接受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融信托”)8000万元人民币信托贷款。具体贷款及提供质押担保情况如下:
1、接受中融信托通过“中融-融雅26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向公司提供的信托贷款,金额为人民币捌仟万元整(小写:¥80,000,000.00元)。
此次贷款用于补充公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为1年,贷款利率为16%/年。
2、公司以持有的北京中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49%的股权向中融信托提供质押担保。
此交易在董事会的决策范围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信托贷款合同及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7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公告附件
1、《股权质押合同》
2、《信托贷款合同》
特此公告
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五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