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
2、本次会议议案(一)—(八)均属于特别议案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5月14日上午10: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5月13日-2015年5月14日
其中:(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4月14日交易日 9:30-11:30,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15 年5月13日15:00-2015年5月14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召开地点:福建省南安市南美综合开发区公司9楼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召集人: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黄天火先生
(六)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共87人(均为持股5%以下的中小股东),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2,342,8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股的7.1844%。(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涉及到的关联股东黄天火、黄长远、黄印电、黄秀兰回避,不参与本次表决。)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46,4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171,800,000股的0.0853%。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8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2,196,38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171,800,000股的7.0992%。
4、委托独立董事投票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股东委托独立董事进行投票。
5、会议对董事会公告的股东大会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
6、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336,7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06%;反对5,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6%;弃权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2,336,7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06%;反对5,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6%;弃权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9%。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股票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同意12,336,7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06%;反对6,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4%;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2,336,7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06%;反对6,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4%;弃权0股。
2、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12,336,7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06%;反对6,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4%;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2,336,7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06%;反对6,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4%;弃权0股。
3、发行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12,336,7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06%;反对6,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4%;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2,336,7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06%;反对6,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4%;弃权0股。
4、发行对象与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12,336,7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06%;反对6,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4%;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2,336,7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06%;反对6,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4%;弃权0股。
5、发行价格与定价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12,336,7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06%;反对6,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4%;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2,336,7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06%;反对6,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4%;弃权0股。
6、发行股份的限售期
表决结果:同意12,336,7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06%;反对6,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4%;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2,336,7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06%;反对6,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4%;弃权0股。
7、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12,336,7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06%;反对6,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4%;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2,336,7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06%;反对6,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4%;弃权0股。
8、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同意12,336,7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06%;反对6,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4%;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2,336,7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06%;反对6,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4%;弃权0股。
9、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数额和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12,336,7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06%;反对6,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4%;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2,336,7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06%;反对6,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4%;弃权0股。
10、决议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12,336,7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06%;反对6,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4%;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2,336,7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06%;反对6,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4%;弃权0股。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336,7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06%;反对6,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4%;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2,336,7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06%;反对6,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4%;弃权0股。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336,7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06%;反对6,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4%;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2,336,7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06%;反对6,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4%;弃权0股。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337,3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54%;反对5,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6%;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2,337,3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54%;反对5,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6%;弃权0股。
(六)审议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337,3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54%;反对5,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6%;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2,337,3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54%;反对5,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6%;弃权0股。
(七)审议通过了修订《关于公司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337,3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54%;反对5,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6%;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2,337,3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54%;反对5,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6%;弃权0股。
(八)审议通过了修订《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337,3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54%;反对5,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6%;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2,337,3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54%;反对5,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6%;弃权0股。
上述议案详情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福建君立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范文、张弛
(三)结论性意见: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福建君立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