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路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5月1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路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852号),批复内容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100万股新股。
二、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核准文件的要求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并将根据发行进展情况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1、发行人:路翔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新华
联系电话:020-38289069
传 真:020-38289867
2、保荐人(主承销商):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保荐代表人:李渊彬、过震
保荐机构资本市场部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3561175
传 真:010-83561174
特此公告。
路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