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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5月15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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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000593 证券简称:大通燃气 公告编号:2015-039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本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大通燃气;证券代码:000593)于2015 年5月13日、5月14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的相关情况

 1、2015年5月13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收购资产事项的进展公告》、《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公告》、《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等与非公开发行相关的公告及中介机构出具的标的公司审计、评估等报告;公司拟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购买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德阳市旌能天然气有限公司88%股权和罗江县天然气有限公司88%股权。

 2015年5月15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及〈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补充公告》,并对本公司于2015年5月13日披露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和《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中补充了标的公司最近两年的财务会计信息及资产评估的净现金流量预测、权益资本价值预测等信息。同时,补充披露了本公司控股股东对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的承诺函。上述事项的详细信息请查阅本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除上述非公开发行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2、公司近期未发现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通过核实相关信息后确认,公司除前述非公开发行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已披露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中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的相关风险作出了说明。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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